日前,经中共淮南市委批准,淮南市纪委监委对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余宏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余宏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意识淡薄,初心使命丧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款项支付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财物。
余宏伟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淮南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余宏伟开除党籍处分;由淮南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淮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