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两规范”,嘉定法援“三线发力”

政务   2024-10-16 15:45   上海  


去年末,司法部发布了新修订的《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用于指导全国相关领域法律援助服务的组织实施工作。


为落实两部服务规范,嘉定区法律援助中心“三线发力”,在业务流程、队伍管理和服务质量上下功夫,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满意度。



做好日常案件受理,

保障业务流程规范化运行

依托“一网通办”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畅通法律援助网上预申请渠道,申请人可根据法律援助服务指南在线填写并提交材料,预申请通过后,便可携带申请材料至法律援助线下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大大节省了申请人的时间和精力,这正是便民原则在工作中的生动写照。


认真落实经济状况困难说明核查制的工作要求,在接待时告知申请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填写经济状况说明表,若以欺骗手段作出虚假承诺获得法律援助的,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


采用集体讨论制科学指派法律援助案件,在尊重受援人意向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案件难易程度、受援人身心特点指派律师承办案件。




组织开展学习培训,

推动法律援助人员规范化管理

组织中心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上海市法律援助案件下沉工作方案(试行)》,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分工,掌握工作要求,确保下沉案件规范办理。


结合本区法律援助工作实际,组织区法律援助骨干律师团成员律师开展分类培训,加强援助律师在法律咨询、取证固证、心理疏导等方面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与此同时,严肃培训纪律,将援助律师参与培训情况作为区法律援助骨干律师团成员律师动态调整的依据之一,致力于打造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法律援助律师队伍。



健全质量考核机制,

促进服务质量控制规范化提升

采取多元化服务质量控制手段,严格开展案前风险评估、案中质量跟踪、案后案卷检查工作,通过庭审旁听、回访受援人、接受社会监督的方式规范法律援助案件办理。


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从当年度办结案件中抽取一定比例的案件,组织专家律师开展同行评估,根据援助律师办理案件的时效性、运用法律法规的准确性、与受援人沟通的有效性、案件材料及法律文书的规范性等综合因素,对案件质量作出分级评估结果。


根据案件服务质量监督情况,整理汇总援助律师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常见的案件质量问题并作出工作提示,随案件指派材料一并送达至承办律师,督促援助律师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推动受援人从“有权利获得法律援助”向“有权利获得规范的法律援助”转变。


来 源|嘉定区司法局

编 辑|冯小瑜

校 核|季佳庆


上海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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