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位于在仙游县榜头镇下明社区濑榜路边的房产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即将被拍卖!评估价1000多万元,当前起拍价740万元...
据悉,位于在仙游县榜头镇下明社区濑榜路边的房产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即将被拍卖!评估价1000多万元,当前起拍价740万元...
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闽中兴房估字【2024】第CW51050号报告书)
拍品名称 | 位于在仙游县榜头镇下明社区濑榜路边的房产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 | |
执行依据 | 司法裁定 | |
拍品权证情况 | 1.房屋所有权证号;2.土地使用权证 | |
拍品所有人 | 王X煜、陈X平、王X填、陈X华 | |
拍品现状 | 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 | 1、商业服务。2、出让; |
租赁情况 | 无,有占有人使用 | |
钥 匙 | 无 | |
配套情况 | 以现场情况为准。 | |
权利限制情况 | 1、被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查封。 2、有抵押。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位于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榜头镇下明社区濑榜路边的商业房地产。 坐落:位于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榜头镇下明社区濑榜路边。规模:估价对象证载建筑面积为3045.43平方米,测绘建筑面积合计为2837.3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为511.32平方米(其中王纪填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95平方米,陈杨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16.32平方米);宗地红线内加建部分建筑面积合计为407.13平方米;宗地红线外超建部分建筑面积合计为102.23平方米。用途:房屋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地类用途为商服用地(其中1-2层为批发零售用地,3层及以上为商务金融用地)。四至:东临村道路,南临加盖建筑,西临商业楼,北临彩虹路。土地使用年限:终止日期为2054年04月22日,截止至价值时点,土地剩余使用年限约为29.58年。规划条件:估价对象所处宗地为国有建设用地,地上已建成商业楼,具体规划指标未知。根据有产权部分测绘建筑面积与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测算其容积率为5.5。建筑结构:钢混结构。设施设备:带电梯,设1部电梯,楼宇内电照、水卫、通信、宽带等线路管道均铺设入户。总楼层:估价对象所属建筑物总楼层共7层,证载总楼层为6层,第7层及屋面层为加建部分。建成时间:经估价人员实地调查,估价对象建筑物建成于2010年。所处楼层及层高:估价对象位于地上第1-6层,超建和加建部分位于地上第1-7层及屋面层;1、2层层高均约3.3米(1层局部挑高),3、4层层高均约3.6米,5层层高约3.7米,6层层高约3.6米,7层层高约3.1米,屋面层层高约2.8米。布局:估价对象所处建筑物为条状布局,于价值时点,室内现为红木家具馆。装饰装修:估价对象外墙面贴面砖,铝合金窗,除第5层为毛坯外,其余估价对象室内楼地面铺地砖,内墙面部分贴面砖、部分刷乳胶漆,天棚部分吊顶、部分刷乳胶漆。第1-3层楼梯间地面铺地砖,内墙面部分贴面砖、部分刷乳胶漆,天棚刷乳胶漆,第4-6层楼梯间为毛坯。第7层室内为毛坯;屋面层现为电梯间,地面铺地砖,内墙面及天棚为水泥抹面。使用及维护状况:目前已出租,使用及维护状况较好。具体情况以现场及评估报告为准。 2.权证编号情况:所有权证号:20142823;土地证号:仙国用(2014)第BT30762号,仙国用(2014)第BT30763号; 3.限购情况:根据当地政策; 4.税费负担情况:因本次拍卖成交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部分从拍卖成交价款中支付[由执行法院依据税务机关出具的《协助征收税费函》载明数额从拍卖款中直接支付];其他可能存在的优惠地价款、土地闲置费、欠缴土地出让金(含滞纳金)等以及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垫付被执行人欠费如符合追偿规定的,可以自行依法主张追偿权;请买受人了解并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5.物业情况:有;被执行人拖欠的物业管理费由物业公司依法主张权利。 6.走访周边房产情况(仅作参考):略。 |
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
拍 卖 公 告
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2月26日上午10时至2025年2月27日上午10时(延时的除外,延时规则详见《竞买人须知》)在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位于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榜头镇下明社区濑榜路边的商业房地产。
坐落:位于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榜头镇下明社区濑榜路边。
规模:估价对象证载建筑面积为3045.43平方米,测绘建筑面积合计为2837.3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为511.32平方米(其中王纪填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95平方米,陈杨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16.32平方米);宗地红线内加建部分建筑面积合计为407.13平方米;宗地红线外超建部分建筑面积合计为102.23平方米。
所处楼层 | 宗地红线内建筑面积(㎡) | 宗地红线外建筑面积(㎡) | 小计 |
1层 | 487.31 | 24.8 | 512.11 |
2层 | 427.09 | 13.99 | 441.08 |
3层 | 480.74 | 13.04 | 493.78 |
4层 | 480.74 | 13.04 | 493.78 |
5层 | 480.74 | 13.04 | 493.78 |
6层 | 480.74 | 13.04 | 493.78 |
小计 | 2837.36 | 90.95 | 2928.31 |
7层 | 367.93 | 5.64 | 373.57 |
屋面 | 39.2 | 5.64 | 44.84 |
合计 | 3244.49 | 102.23 | 3346.72 |
来源:阿里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