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4年1月,阿勒泰地区叶某某、张某某浏览网络虚假招工广告时,被告知帮助办理支付可挣钱。后两人办理多张手机SIM卡注册某支付账户,以“口令红包”收款方式帮助实施电信网络诈骗非法洗钱犯罪活动,非法获利8万余元。目前,上述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2.2024年3月,阿勒泰地区阿某在网络聊天中加入一电信网络诈骗团伙群组,受电诈团伙成员拉拢,先后向对方累计出售他人社交平台实名注册网络账户130余个,非法获利12万余元。目前,阿某已被依法刑事立案。
3.2024年4月,乌鲁木齐市张某通过搭建中介平台,有偿为他人提供发布直播间刷虚假人气,网络账号增加虚假粉丝数,短视频作品、文章等刷转评赞等刷量控评类需求订单服务,从中赚取“中介费”,非法获利5万余元。目前,张某已被依法刑事立案。
4.2024年4月,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吾某浏览虚假招聘网上兼职广告后,伙同阿某等人用本人及亲友手机号码帮助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团伙累计发送涉诈短信30万余条,非法获利23万余元,经串并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6起。目前,吾某、阿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5.2024年6月,吐鲁番市邓某方伙同邓某康、胡某某等人以自驾方式流窜各地,利用“扫码送礼品”的方式引诱群众在个人微信群内大量转发诈骗广告信息,涉嫌从事推广引流网络黑产违法犯罪活动。目前,邓某方已被依法刑事立案,邓某康、胡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6.2024年8月,阿勒泰地区胡某某伙同刘某、弟某某、杨某某等人通过网络联系购买、安装加油机作弊设备,并利用该作弊设备对移动加油机面板进行参数配置远程修改,调整实际出油量,非法获利200万余元。上述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立案打击。
网警提示:人人都是网络安全的参与者和守护者,要增强自身安全保护意识,妥善保护个人隐私及相关证件,不泄露个人信息,不轻信陌生人的信息和来电,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不轻易转账汇款,提高警惕并自觉抵制黑灰产活动。同时,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勿因贪图一时之利参与帮助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或帮别人收钱等行为,都可能构成“帮信罪”。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全力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氛围。
编辑 | 胡仕鑫
责编 | 朱小佩
审核 | 王洪维
《大美新疆》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投稿邮箱 :kezhou0908@qq.com
| 宣传克州 | 介绍克州 | 解读克州 |
喜欢我们的内容就点“在看”分享给小伙伴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