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客户端12月17日消息,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胡强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龙岩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胡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胡强利用担任江西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书记、厅长,江西省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胡强,男,汉族,1962年3月出生,河北枣强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2月入党,经济学学士。
他长期任职江西省财政厅,历任预算处处长、副厅长等职,2010年任厅长。
2018年1月,胡强任江西省副省长,2022年1月任江西省政协副主席,2023年1月卸任。
2024年2月消息,胡强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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