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调查!六安查处这类酒…&六安发布通告!公开征集违法犯罪线索

民生   2024-10-31 16:23   安徽  


立案调查!六安查处这类酒…

今年以来,六安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金安大队深入贯彻上级关于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对制售“特供酒”违法违规活动实施线上线下同步打击,深挖源头,斩断违法链条,严打重处不法分子,切实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10月23日,金安大队在对市场巡查中,发现一酒类经销部货架上有未标注生产日期的“茅台内供酒(酱香型)”2瓶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服务局专用酒”2瓶。现场负责人未能提供上述四瓶白酒的进货票据和合法来源。金安大队遂对其依法进行扣押并立案调查处理。

带有“某接待专用”“特供”“专供”“内供”标签的产品,往往让消费者觉得经营者有获取渠道特殊和稀有等特殊属性,不法商家就是利用了消费者好奇心理进行牟利。我局将持续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制售“特供酒”“内供酒”“接待用酒”等违法行为,如果消费者在消费中遇到标有上述字样的酒类商品,可以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特供酒”均系假冒伪劣!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从六个方面严禁制售“特供酒”。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打击以“特供”“专供”“内供”制售假酒的违法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提示广大消费者,“特供酒”系非法产品,严防上当受骗,协力共同抵制。


“特供酒”为假冒伪劣酒类商品


《公告》明确,“特供酒”是虚假标注或宣传与党政机关和军队有密切关联的特定名称、符号、标志性建筑物、官方活动等信息的酒类商品,“特供酒”为假冒伪劣酒类商品。

近年来,多部门相继出台规定严禁销售使用标有“特供”“专供”“内供”等标识的物品:

  • 2011年8月,原国家工商总局、工信部、商务部、原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开展清理整顿部分商品滥用“特供”“专供”标识专项行动的通知》;

  • 2013年3月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5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的通知》;

  • 2020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清理整治网络销售和宣传“特供”“专供”标识商品专项行动的通知》;

  • 2022年7月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禁止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的通告》。

由此可见,市场上凡是以中央和国家机关、解放军、武警部队、特定标志性建筑物、官方活动等名义流通的“特供”“专供”“内供”等酒类产品均系假酒,属于非法产品,严禁生产、销售。

不法商家从普通酒厂低价购进散装白酒进行包装,总体成本在40元以内,流入市场却卖到400元以上。如此牟利,在于利用了部分消费者的特权崇拜思想。一些消费者出于社交需要,盲目追求“特供酒”背后的“特权”,愿意为“特供酒”买单。

全社会应共同抵制“特供酒”


中消协鼓励知名酒企持续加大对假冒品牌的打击力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向消费者宣传自身产品的品类、标识,加强自身产品的验伪功能,努力提高消费者对假冒品牌的辨识能力。

中消协提示广大消费者,市场上以“特供”“专供”“内供”中央和国家机关、解放军、武警部队名义销售的酒均系假酒,请拒绝购买、饮用。同时请消费者秉持反对浪费、绿色消费的理念,扭转特权崇拜之风,动员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各类“特供”“专供”“内供”酒;如发现不法商贩以“特供”“专供”“内供”等名义销售酒的,请积极通过12315平台举报。

中消协呼吁社会各方力量对销售标识“特供”“专供”“内供”等字样酒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同营造清朗、和谐的消费环境。
来源:金安区市场监管局

六安发布通告!公开征集违法犯罪线索!

广大市民朋友们:

目前,六安市公安局、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六安市农业农村局通过持续开展“六安市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回应和查处了一批群众关于严打伪劣食品的诉求。现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肉类产品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线索征集范围、受理方式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养殖场(户)及其他单位、个人使用“瘦肉精”等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各种肉类产品采取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

(二)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出借、转让定点屠宰证书或者标志牌,屠宰厂(场)未严格实施入场查验和肉品品质检验,致使不合格肉类产品流入市场的;

(三)未经定点从事屠宰活动(私屠滥宰),未按规定查验生猪等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法买卖、伪造检疫合格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生产、销售未经检验、检疫和病死畜禽,不按照规定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病害和不可食用畜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过程中未按规定对病死畜禽及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调包”病死畜禽,致使不合格肉类产品流入市场的;

(五)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低价肉品冒充高价肉品,以畜禽产品假冒牛(羊、驴)肉制品的;

(六)食用农产品、水产品以及保健食品等食品领域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物的;

(七)其他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线索举报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提供线索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按程序依法办理。举报人反映与肉制品等食品类违法犯罪无直接关系的一般案件、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请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二)检举、揭发、提供的违法犯罪线索要有明确的举报对象,举报违法犯罪事实要有必要的证据。

(三)举报人要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或夸大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对提供违法犯罪线索的举报人,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将对其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其人身安全。

三、线索举报方式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举报电话:0564-12315

六安市农业农村局        举报电话:0564-3377086

六安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564-110

互联网邮箱:3855351761@qq.com

举报信邮寄单位:六安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

联系人:黄警官 电话18860493211


六安市公安局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0日 

源:六安警方

顺利贯通!

10月28日,伴随着全市交通重点项目劳动竞赛的火热开展,和襄高速公路六安段项目首座连拱隧道——曹家冲隧道全幅顺利贯通,为明年底全线建成通车奠定了坚实基础。
曹家冲隧道位于霍山县诸佛庵镇曹家冲村,为双向四车道连拱隧道,全长248米,最大埋深约50米,Ⅴ级围岩占比约78%,所处区域地形复杂,穿越偏压、浅埋、断层破碎带,地势起伏,隧道岩体完整性差、岩体不稳定,施工难度大、风险高。
面对复杂多变的地质条件与施工挑战,在六安市交通局的坚强领导下,和襄高速项目公司根据全市交通重点项目劳动竞赛要求,采取创新性的管理措施。项目团队下沉施工一线,实施网格化管理,监督并指导施工单位遵循“管超前、严注浆、少扰动、快加固、勤量测、早封闭”十八字原则,严格把控地质监测、支护措施、爆破作业、设备维护、通风照明等关键环节。同时,积极邀请行业专家深入现场勘查指导,动态优化施工方案,为隧道的顺利贯通筑起了坚不可摧的安全防线。
随着曹家冲隧道全幅顺利贯通,全体参建人员更加坚定了冲刺通车目标的决心。和襄高速将继续以全市交通重点项目劳动竞赛为契机,围绕“赛质量、赛安全、赛进度”要求,构筑安全、优质、高效的建筑之基,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项目建设,全力打造精品工程,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六安市交通运输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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