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西港独立路一名中国男子酒驾,导致一名柬籍摩托车司机被撞死亡,目前被西港初级法院以鲁莽驾驶罪名正式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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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肇事中国男子名为杨丰(音译),30岁。陪同者分别为:胡昌旭(音译),男,中国人;阮氏翠玲,女,越南人。
事发当天,肇事中国男子从皇冠KTV出来,然后开着奔驰沿着独立路高速行驶,结果不慎撞上一辆摩托挂车,导致36岁的柬籍男子被撞飞50米,当场身亡。
事后,交警拦下肇事司机,经过酒测,发现酒精含量达1.30毫克/升,属严重酒驾。
此前,司法部发言人沈迪纳在出席一场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柬埔寨法院将严厉制裁酒驾撞死人的司机,绝不会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他说,酒驾致人死亡的司机必须向受害者家属提供相应的赔偿,同时也要负起刑事责任,或者被判入狱。
柬埔寨法律规定,酒驾致人死亡将被判处2年至5年有期徒刑,并罚款1000万至2500万瑞尔(约合2500至625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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