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派出所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进社区宣传活动

文摘   2024-10-21 18:21   江苏  


打击整治网络谣言

普法宣传




不信谣







不传谣







不造谣










  为深入推进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宣传活动,提升群众对网络谣言的辨识能力,营造“不造谣、不传谣、不谣言”的良好社会氛围,如皋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派出所社区民警深入企业、小区,对单位职工、小区居民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宣传。




  活动中,民警通过剖析案例的方式向大家科普网络谣言的定义、特点、种类,如何辨别网络谣言、防范网络诈骗、防止个人信息泄露等知识,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网络安全观念,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和不良信息,不轻信、不发布、不转发、不评论未经官方证实的网络信息,共建清朗网络空间。








普法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来源:开发区中心派出所

编辑:严伟丨 校对:周锦旭

审核、发布:党群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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