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
2024年海南省“诚信兴商宣传月”
第二届海南省“一刻钟便民生活节”
海南省汽车以旧换新“五进”促销活动
(进市县、进机关、进企业、进园区、进学校)
海南省电动自行车
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启动仪式
在海口举行
系列活动正式拉开帷幕
海南省商务厅于2024年8月30日印发实施《2024年海南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在全省推动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
自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交回在全省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旧车,并在全省电动自行车销售机构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以旧换新补贴。其中,对个人消费者交回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旧车且购买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给予定额补贴800元。对个人消费者交回旧车并购买新车不属于上述定额补贴条件的,按照新车销售价格的2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500元。
本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的对象为交回个人名下电动自行车旧车并购买电动自行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交回电动自行车旧车和购买电动自行车新车均应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应于2025年1月15日前在“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完成初次登记上牌,取得《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电子行驶证》。
补贴申请须由个人消费者发起,应于2024年8月30日至 2025年1月20日期间进行申报,申请人可登录云闪付 APP—点击“政府消费券”标识—进入“海南省政府消费券”专区—进入“海南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进行申报,按申报平台系统提示信息上传申报材料,待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将直接发放至消费者所提供的银行账户。
此外,在‘海e行’管理平台完成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新车销售企业,均可参加非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旧车以旧换新活动。参加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旧车以旧换新的新车销售企业须具备安全回收、存放锂离子蓄电池的条件,经遴选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参与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应具有赋码管理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所销售的新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负责回收旧车(含电池)并交相关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其中回收的旧电池应交具备相应资质的电池处理企业,依法依规实施报废处理,确保全链条可追溯管理。
海口发布禁飞通告
“贝碧嘉”路径有变!中秋假期天气→
一审:唐甸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