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促进企业小升规奖励措施申报指南

政务   2024-11-04 12:31   海南  




2024年10月,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发布《海口市龙华区促进企业小升规奖励措施》(以下简称“《奖励措施》”),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奖励措施》共14条

为了让大家在最短的时间内

掌握最重要的信息

海口市龙华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整理了一份指南


Q

1.在哪申请奖补资金?



区科工信局办公室: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龙昆北路19号1号楼4楼,咨询电话:0898-66569360


区商务局办公室: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龙昆北路19号1号楼3楼,咨询电话:0898-66569308


区住建局办公室: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龙昆北路19号1号楼5楼,咨询电话:0898-66568045


区旅文局办公室:龙华区海垦街道金园路龙华金园办公区7楼,咨询电话:0898-66569341


Q

2.申报企业应满足的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税务登记在海口市龙华区,已进入统计联网平台企业。


2023年至2024年首次升规入库,次年产值(营收)实现增长且期间生产正常的企业。


申报时未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按时申报纳税。


申报通知或指南明确的其他条件。


Q

3.奖励方式



奖励资金采取事后奖补的方式发放。


Q

4.奖励标准



对2023年至2024年期间首次升规入库纳统,且次年产值保持增长的工业企业,增速排名前8名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对2023年至2024年期间首次升规入库纳统,且次年产值保持增长的有资质建筑业企业,增速排名前10名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对2023年至2024年期间首次升规入库纳统,且次年营收保持增长的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增速排名前10名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对2023年至2024年期间首次升规入库纳统,且次年销售额保持增长的零售业企业,增速排名前30名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对2023年至2024年期间首次升规入库纳统,且次年营业额保持增长的住宿业企业,增速排名前10名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对2023年至2024年期间首次升规入库纳统,且次年营业额保持增长的餐饮业企业,增速排名前30名一次性奖励5万元。


Q

5.申报流程



申请。区科工信部门牵头发布通知,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申报,企业报送材料审核。


审议。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支持企业和额度。


公示。结果在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按程序拨付,有异议可书面提出复核,复核结果为最终认定结果。


Q

6.申报材料



奖励资金申请表

无欠税证明查询授权书

真实性负责声明书


Q

7.监督与管理



申报企业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实施过程中,如本措施与区级其他同类政策意见有重复,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


奖励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同时遵守财会制度,接受监督。


违反规定的企业退还资金,取消资格,纳入失信记录,严重的依法处理。


Q

8.《奖励措施》的适用时间



《奖励措施》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届满后,有效期内满足奖补条件且已提交申领材料的,延续使用本措施至执行完毕。


每年申报时间以申报通知为准,逾期不递交申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真实性负责声明书

3、海口市龙华区促进企业小升规奖励资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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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口市龙华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一审:唐甸阳

二审:萧海山
三审:陈娜
监制:高承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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