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县司法局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始终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实施“复议+调解”的办案模式,真正以“小调解”撬动“大治理”,坚决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近日,居民刘某对辖区某派出所对其作出的“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县司法局专题召开行政复议调解会,让刘某与行政机关负责人面对面交流,充分表达诉求;行政机关负责人也向刘某解释了办案的法律依据、办案的程序,并表示将进一步做好申请人的矛盾化解工作,申请人当场表示理解并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该案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今年,县司法局共受理120余件行政复议案件,通过“复议+调解”的方式,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案件20余件,占比达20%,极大地减轻了行政机关的诉累,推动了行政争议案件柔性化、实质性化解,让更多的群众感受到法治的温度和力度,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编辑:张姝
责编:孙卜昭
审核:王淼 张连哲 任传慧
发布:傅明 金晓妮
@魅力首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