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严查“不戴头盔”交通违法行为!

民生   2025-01-10 19:07   江苏  


头盔是个宝

驾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

要戴好

然而……

头盔放在车筐里不戴上



戴了头盔却未系紧安全扣带





驾乘时不佩戴安全头盔



远远看到交警才知道戴上


为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安全防护意识,邳州交警进一步加大对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下面曝光一批骑车未佩戴头盔就上路的驾驶人,有你认识的吗?

不戴头盔大曝光

姓名:邵某涛     

违法时间:1月5日14时许

违法地点:万兴路——实验小学西

姓名:张某伟     

违法时间:1月5日11时许

违法地点:辽河路——建设路西侧辅道

姓名:李某玉

违法时间:1月5日7时许

违法地点:天山路——淮河路北

姓名:陈某祥

违法时间:1月5日13时许

违法地点:长江路——徐塘村东

姓名:孟某侠

违法时间:1月5日8时许

违法地点:解放路——火车站西

姓名:徐某娣

违法时间:1月5日14时许

违法地点:解放路——东兴路东

姓名:张某明

违法时间:1月5日12时许

违法地点:万兴路——步行街北门

姓名:殷某雨

违法时间:1月5日12时许

违法地点:三汊河路——菜市场北

姓名:丁某康

违法时间:1月5日15时许

违法地点:长治街——大象城南门

姓名:邹某伟

违法时间:1月5日8时许

违法地点:海河路——运平路

为什么要“苦口婆心”的劝导大家

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呢?


在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中,不戴头盔的死亡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若骑乘者未佩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事故,头部与坚硬的路面、电线杆、行道树等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
当事故发生时,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可使受伤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不戴头盔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不戴头盔导致致命伤是戴头盔的1.5倍,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来说,相当于轿车驾驶人所系的安全带,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

头盔相随,安全相伴。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一个小举动,既是对个人生命安全的负责,也是个人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让我们携起手来,从“头”做起,从我做起,自觉养成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用实际行动创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温馨提醒:

戴好安全头盔=守住生命线

请广大驾驶人在骑乘电动自车时

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正确佩戴头盔

来源:邳州交警

邳州百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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