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上限延长!60→63

民生   2024-11-14 20:10   贵州  
近日
公安部发布了
《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
(征求意见稿)》
文件指出
2025年1月1日起
大中型客货车准驾车型的年龄上限
60周岁延长至63周岁

↓↓↓

《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满足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的驾驶需要,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我部修订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形成《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公安部网站(www.mps.gov.cn)查阅公开征求意见稿,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公安部网站在线提出。

公安部

2024年11月4日

公安部关于修改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完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和管理制度,优化机动车驾驶证考领程序,公安部决定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十四条第一项修改为:

(一)年龄条件: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

2.申请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3.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3周岁以下;

4.申请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轻型牵引挂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63周岁以下;

5.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在22周岁以上,63周岁以下;

6.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在19周岁以上,63周岁以下。

二、将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年龄在63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其中属于持有重型牵引挂车驾驶证的,还可以保留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但年龄在63周岁以上,申请继续驾驶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通过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的,可以在年满63周岁前一年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延长原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期限,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三、将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十项修改为:“(十)年龄在63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且未经车辆管理所核准延期申请的,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

四、将第八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修改为:“(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符合国家校车驾驶资格条件。”

五、将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修改为:“(二)年龄超过国家校车驾驶资格条件的。”

本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 ━ ━ ━ ━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正安001掌圈

最新“置顶信息”推荐

这是一个汇集正安本地招聘求职

房屋租售、二手信息、生意转让等

融为一体的分类信息平台




……………………………………………………………………



……………………………………………………………………………………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我们


提问:如何发布招聘求职、房屋租售、转让等本地分类信息?

回答:关注“#公众号#正安001分类信息”或点击下方“阅读全文”即可快速自助完成发布。

提问:如何联系正安001及掌圈人工客服?

回答:冯先生(13914181327)

        黎先生(13765260399)

        冯先生(17385992407)

        杨女士(17785022547)

由于微信修改了推送规则没有经常留或点“在看”的,会逐看不到我们推送的内容!如果你不想错过我们的推送,请点击一下页面下端在看“点,查看更多招聘求职等分类信息,请点击下方“阅读全文”查看。

正安001
城市IP网络推荐官 贵在有你一路前行 做有温度的自媒体 V 17385992407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