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提出,优化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创业活动支持体系,优化创业促进就业政策环境,提升创业质量。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促进创业活动,努力提升创业质量,是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持续推进创业促进就业,激发劳动者创业潜能,取得积极成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全国登记在册经营主体达到1.8亿户,其中企业5826.8万户,个体工商户1.2亿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23万户。以2023年为例,当年全年新设经营主体3272.7万户,同比增长12.6%,其中新设企业1002.9万户,增长15.6%;新设个体工商户2258.2万户,增长11.4%。
在创业数量持续增长的同时,创业质量也有了很大的提高。2023年,我国创业企业的经营主体结构进一步优化,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新商业模式的“四新经济”企业占比达到39.4%。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技术应用与发展,为创业活动提供了新的动力。互联网是创业结合最为紧密的领域之一,互联网领域的每一次技术创新,往往会引发创业模式的变革。特别是随着国家“互联网+”、“人工智能+”战略的实施,新技术对实体经济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创业模式正成为主流。商务部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当前我国电子商务从业人数已超7000万人,成为创业者最为活跃的热土。不仅如此,数字经济的发展还突破了地域、身体等条件的限制,为女性、残疾人、返乡和脱贫农村劳动力等就业弱势群体的创业提供了巨大机会,许多人通过自主创业,带动了当地劳动力的就业,实现了自我的人生价值。
创业具有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即一个人创业成功,能够带动一群人就业。相关理论研究发现,如果成功设立一家个体工商户,平均每户能够吸纳3-5个人就业;如果成功创办一家私营企业,那么平均每户吸纳就业的人数将上升到10-12个人。在我国,劳动者自主创业主要集中在民营经济和个体经济领域。目前的全部市场主体中,占比最高的是民营企业,数量超过5300万户,占企业总量的92%以上,提供了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个体工商户也取得了很大的发展,支撑了近3亿人就业。由此可见,创业活动催生了大量新增经营主体的同时,已成为稳定就业岗位、缓解就业压力的重要法宝。
努力提升创业质量,是增强创业带动就业能力,促进创业活动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创业质量是衡量创业活动是否有效率的一个重要指标,包含了创业率、创业成功率、创业群体素质和创业层次等多个方面的内容。从实际情况看,虽然我国的创业质量有了一定的提高,但与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质量充分就业目标的要求相比,仍存在着不少的差距和短板。比如创业项目同质化较高,市场竞争激烈,创业成功率和可持续性有待提升;支持创业的政策服务有待加强,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社会环境和保障制度还有待完善。因此,要努力提高创业质量,将我国的创业活动推向又一个高潮,必须紧紧围绕创建促进创业的体制机制着手,消除阻碍创业活动、影响创业质量的各种要素,尽快打通其中的“痛点”和“堵点”,营造激发劳动者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的氛围。为此,应按照此次《意见》的要求,努力做好如下工作:
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目前,我国创业支持政策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从涵盖的人群看,包括了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失业下岗人员、复员转业军人、留学归国人员以及部分在岗人员等。从出台政策主体看,涵盖了政府部门、高校、社会团体等。从扶持政策的内容看,包括了财政、金融、税收、场地、培训指导多方面的内容。不过,由于创业扶持政策常常由多个主管部门分别制定,缺乏政策的介绍、梳理和汇编,加上信息沟通不畅,导致创业者普遍不会或不懂利用政策扶持优惠。鉴于创业支持政策涉及到方方面面,因此需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整合资源,发挥各级部门的合力。要高度重视政策的落地和实效,加强创业支持政策的评估。要加快构建统一的创业服务平台,为创业者提供信息、技术、培训、管理和市场等服务。资金是制约创业的最关键因素之一,要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和推动作用,使国资出资成为更有担当的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同时,要夯实创业投资健康发展的制度基础,鼓励和规范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落实资本市场改革重点举措,健全资本市场功能,进一步激发创业投资市场活力。
要进一步优化创业教育培训体系。创业教育培训是培养劳动者创业意识、提高创业成功率的重要环节。当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创业教育培训体系,但也存在着不少有待进一步改进的地方。要把创业精神培育和创业素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实现全社会创业教育和培训制度化、体系化。应考虑将创业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之中,形成从小学到大学的创业教育链条,成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入社会力量加入到创业教育培训当中,提高创业教育培训的实效。要改革创业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在培训教材选用、培训导师的选拔聘用等方面摆脱传统学校教育培训的模式,确立以市场为导向的、以实战经验为基础的、以培养创业精神为内容的教育培训新模式。在组织各类创业大赛等活动中,注重鼓励和激发参与者创业积极性,消除部分参赛者“为拿奖而比赛”的心态,注重参赛项目的实际落地。
要继续完善全链条创业服务体系。围绕创业者个性化、多元化、定制化需求,将分布于各职能部门的创业扶持政策和服务事项聚合成创业者视角的“一件事”,将创业者关心的政策、场地、活动、项目、资金、培训、服务、人才等创业服务资源要素进行精准匹配。加快形成以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校科技园为基础,创业投资机构、技术转移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业咨询机构等有机联系和互动的创业服务体系。要高度重视普通劳动者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创业服务,服务方式、服务内容要通俗易懂。考虑到他们风险承受能力较弱的现实,创业服务既要讲清创业潜在的市场与收益,也要强调创业中可能的风险与困难,鼓励他们大胆创业的同时,树立相应的风险意识。
要不断促进科技与创业的融合。不断加大科技成果创新与应用的力度,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是提升创业质量的重要手段。加快建立科技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和专利信息资源向全社会开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科研平台(基地)向社会开放机制,为创业提供有力支撑。鼓励企业建立一批专业化、市场化的技术转移平台。鼓励依托数字技术、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和发展模式,开展面向创业者的社会化服务。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领军企业创建特色服务平台,面向企业内部和外部创业者提供资金、技术和服务支撑,充分发挥高科技企业在促进创业方面的“外溢效应”。
要持续改善创业环境。良好的创业环境是推动创业活动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创业质量的制度基础。商事制度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先手棋和突破口,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创业的门槛和成本,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要加快构建就业创业友好型社会,改革和创新城市管理的方式方法,杜绝简单粗暴的工作作风,增加城市对创业者的包容性和容忍度,为民众参与创业创造更多机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李长安)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