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节目的主题是
聚焦用电收费标准、开办物流公司流程、降尘喷淋洒水问题
今天邀请到的上线单位是
夹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夹江县行政审批局、夹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提问
请问夹江民用生活用电是否分峰谷?哪个时间段费用较低?价格大概是多少?
嘉宾回答
肖胜利
夹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和粮食股 股长
一是夹江县域范围内用电由乐电夹江公司、国网夹江供电公司供电。
二是我县现行居民生活用电收费标准是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目录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1〕401号)执行的,实行阶梯电价。具体为:第一阶梯(月用电量180千瓦时及以内部分)0.5224元/千瓦时;第二阶梯(月用电量181至280千瓦时部分)0.6224元/千瓦时;第三阶梯(月用电量超过280千瓦时部分)0.8224元/千瓦时。
三是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四川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0〕629号)文件规定,实施低谷时段(23:00至次日7:00)电价政策,执行对象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供区内完成“一户一表”改造的居民用电户。
居民生活用电低谷时段(23:00至次日7:00),丰水期(6-10月)第一阶梯(月用电量180度及以内)按0.175元/千瓦时标准执行、第二阶梯[月用电量181-280度(含)]按0.275元/千瓦时标准执行,第三阶梯(月用电量280度以上)按0.475元/千瓦时标准执行。
枯平水期(11月-次年5月)第一阶梯(月用电量180度及以内)按0.2535元/千瓦时标准执行,第二阶梯[月用电量181—280度(含)]按0.3535元/千瓦时标准执行,第三阶梯(月用电量280度以上)0.5535元/千瓦时标准执行。
四是根据《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文件规定,自2021年7月15日起,省级以下电网输配电价调整为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目前,省发展改革委未出台地方电网供区居民生活用电执行低谷时段电价的规定。乐山夹江电力属地方电力,暂未执行低谷时段电价。
提问
请问在夹江如何开办物流公司?
嘉宾回答
胡小军
夹江县行政审批局 综合股交通运输经办人
您需要取得包含有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如果你已经购买的相应货运车辆,需要提供车辆行驶证;如果想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再购买车辆,则需要出具拟投入车辆承诺书。
您准备好以上资料,线上可直接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选择“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填写申请表,上传资料,经审核通过即可领取证件。线下可到位于市民中心的夹江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综合窗口办理,如果还有需要咨询办证的其他问题,可致电窗口电话 0833—5675537,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提问
嘉宾回答
李立
夹江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副主任
《开门说事周周见》栏目,每周从夹江官方各平台留言和评论中选取部分问题,在每周邀请问题涉及部门做客演播室,解答网友提问。各位网友可以关注夹江发布微信公众号、夹江发布APP、夹江发布抖音号以及夹江发布视频号、夹江发布微博等平台,留下你对夹江发展的意见、建议,共同推进夹江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美好夹江。
主持:郑重
图: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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