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黄岩岛领海基线的声明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一九九二年二月二十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岩岛的领海基线。
黄岩岛的领海基线为下列各相邻基点之间的直线连线:
1.黄岩岛1 北纬15°08.1′ 东经117°50.9′
2.黄岩岛2 北纬15°07.4′ 东经117°50.8′
3.黄岩岛3 北纬15°07.0′ 东经117°50.6′
4.黄岩岛4 北纬15°06.6′ 东经117°50.2′
5.黄岩岛5 北纬15°06.1′ 东经117°49.5′
6.黄岩岛6 北纬15°06.3′ 东经117°44.2′
7.黄岩岛7 北纬15°07.3′ 东经117°43.1′
8.黄岩岛8 北纬15°12.7′ 东经117°42.6′
9.黄岩岛9 北纬15°13.1′ 东经117°42.8′
10.黄岩岛10 北纬15°13.4′ 东经117°43.3′
11.黄岩岛11 北纬15°13.5′ 东经117°43.9′
12.黄岩岛12 北纬15°13.5′ 东经117°44.4′
13.黄岩岛13 北纬15°09.6′ 东经117°49.7′
14.黄岩岛14 北纬15°09.0′ 东经117°50.4′
15.黄岩岛15 北纬15°08.5′ 东经117°50.8′
16.黄岩岛1 北纬15°08.1′ 东经117°50.9′
外交部发言人就中国政府公布黄岩岛领海基点基线答记者问
11月10日,外交部发言人就中国政府公布黄岩岛领海基点基线答记者问。
问:中国政府今日发表声明,公布了黄岩岛的领海基线。此举是否系针对菲律宾出台“海洋区域法”的反制措施?
答:黄岩岛是中国固有领土。中国政府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划定并公布黄岩岛领海基线,是中国政府依法加强海洋管理的正常举措,符合国际法和国际惯例。
菲律宾颁布所谓“海洋区域法”,企图以国内立法形式固化南海仲裁案非法裁决,把中国黄岩岛和南沙群岛大部分岛礁及相关海域非法纳入其海洋区域,严重侵犯中方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中方对此坚决反对,将继续依法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坚定捍卫国家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
中国海警局发布关于涉黄岩岛问题的声明
黄岩岛是中国固有领土。长期以来,中国持续、和平、有效地对黄岩岛行使着主权和管辖。一段时间以来,菲律宾频繁派军警舰机和公务船只冲闯黄岩岛附近海空域滋事挑衅,严重侵犯中国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菲方还怂恿渔船冲闯黄岩岛潟湖非法作业。据掌握,个别菲律宾渔船涉嫌从事毒鱼和捕捞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等违法活动,破坏有关海域脆弱的生态系统。
中国海警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并参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规定,持续加强在我黄岩岛领海及相关海域巡航执法,坚决维护有关海域的良好秩序,坚决保护有关海域的生态环境和生物资源,坚决捍卫国家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
本期审核:张杰 颜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