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耀廷、黄之锋等45名反中乱港分子被判刑

时事   2024-11-19 12:21   福建  

香港“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19日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此案是香港首宗颠覆国家政权案件,45名反中乱港分子涉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


法官宣判,戴耀廷因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入狱10年。黄之锋判囚56个月。区诺轩判囚6年9个月。赵家贤判囚7年。钟锦麟判囚6年1个月。吴政亨判囚7年3个月。

谭文豪判囚50个月。李嘉达判囚51个月。谭得志判囚53个月。胡志伟判囚53个月。施德来判囚79个月。何桂蓝判囚84个月。刘頴匡判囚53个月。杨岳桥判囚61个月。陈志全判囚78个月。邹家成判囚93个月。林卓廷判囚81个月。范国威判囚50个月。吕智恒判囚51个月。梁国雄判囚81个月。林景楠判囚62个月。柯耀林判囚79个月。

2021年3月2日,黄之锋被囚车押送至香港荔枝角收押所(资料图)。中新网记者 李志华 摄


2021年3月2日,戴耀廷于香港荔枝角收押所被押上囚车(资料图)。中新网记者 李志华 摄



内容来源:央视新闻、中新网
本期编辑:林宜男
本期校对:朱培玲

本期审核:林建国 刘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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