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近年来,各地持续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设,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不断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机制,取得了积极进展。生态环境部总结了生态保护补偿典型案例,为各地推动生态保护补偿提供借鉴。
赤田水库是三亚重要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但水资源量89%来源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2019年起,在海南省的指导下,三亚、保亭连续签订赤田水库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不断推进“上游护清水,下游给补偿”工作,让赤田水库流域释放出更大的综合效益。
为守护好赤田水库一池清水,海南省成立以分管副省长为组长,省生态环境厅等7个省直部门和三亚市、保亭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在资金激励方面,明确2022—2024年作为第一个考核期,3年实施期内补偿资金总额为6亿元,省级财政每年下达资金1.1亿元,三亚、保亭每年分别安排6000万元、3000万元,形成赤田水库流域生态保护奖补“资金池”,根据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开展双向奖补扣缴资金分配。
积极探索产业融合机制。三亚探索开展藤桥河流域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以藤桥河流域南药、沉香种植和加工产品等生态产品优势,带动旅游、康养等产业发展,推动藤桥河流域整体生态产品的保值增值。保亭引入社会资金参与生态循环农业试点工作,在芒果林下种植魔芋、菌菇等经济作物,并延长产业链,对产品进行深加工,打造“赤田”品牌。
供稿 | 生态环境部综合司
编辑 | 程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