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拿生命“赶路”!教练车急闯黄灯酿事故,负全责!

政务   2024-11-08 19:57   云南  

常言道:“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很多事故都是“抢”出来的。

红灯停,绿灯

黄灯亮了等一等

这是车辆和行人经过红绿灯路口的基本常识和要求

但却总有一些人

无视交通信号灯的存在

逞一时之快

最终引发交通事故


事故案例



近日,在南华县某路段红绿灯十字路口,杜某某驾驶一辆教练汽车通过时,因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与正常行驶通过路口的杨某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认定


驾驶人杜某某在行车时,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应当停止。因此杜某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强行闯灯抢来的不是时间,而是危险 

作为交通参与者

遵守交通信号灯是最基本的交通常识

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安全

请文明守法出行

审核:戴华斌
责编:刘   雁
编辑:窦雪梅
来源:交警大队/李晓龙



审核:戴华斌
责编:刘   雁
编辑:窦雪梅
来源:交警大队/李晓龙

南华警方
警务公开、新闻宣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