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很多事故都是“抢”出来的。
红灯停,绿灯行
黄灯亮了等一等
这是车辆和行人经过红绿灯路口的基本常识和要求
但却总有一些人
无视交通信号灯的存在
逞一时之快
最终引发交通事故
事故案例
近日,在南华县某路段红绿灯十字路口,杜某某驾驶一辆教练汽车通过时,因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与正常行驶通过路口的杨某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认定
驾驶人杜某某在行车时,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应当停止。因此杜某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强行闯灯抢来的不是时间,而是危险
作为交通参与者
遵守交通信号灯是最基本的交通常识
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安全
请文明守法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