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区人社局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未资格认证人员待遇停发公告

文摘   2024-12-19 17:58   西藏  
广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为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安全,防范和打击虚报、冒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需一年开展一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

截至目前,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超期未认证人员有194人,请未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于2024年12月25日之前及时完成认证,未及时认证的,2025年1月起暂停发放城乡居民养老金。(后附未认证人员名单及相关认证操作流程)

现将超期未认证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19日至1225日。

暂停发放待遇的人员,认证通过的次月恢复并补发暂停期间的养老待遇,不符合待遇条件的终止发放养老金,经查实存在冒领情况的将予以追回。
(咨询电话:0891-6566636、6655639)

附件:1、城关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超期未认证人员名单(请扫描二维码查看)

 2、城关区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方式及操作流程(请扫描二维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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