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提示
近期,全国各地连续发生多起冒充“公检法诈骗”案件。诈骗分子冒充公安、检察院、法院工作人员,以被害人的银行卡、社保卡、医保卡等信用支付工具被冒用,或以被害人身份信息泄露,涉嫌洗钱、贩毒等犯罪为由,要求被害人配合调查,并发送虚假“通缉令”“逮捕令”等法律文书,使被害人陷入恐惧,再让被害人进行“资金清查”或者将钱转入公检法指定“安全账户”或“验资账户”,以自证清白,从而实施诈骗。1、公检法等机关绝对不会采取电话、短信、微信、QQ等形式进行案件处理。2、凡是通过网站或APP出示带有“公检法”名称标记的通缉令、逮捕令、警官证,都是诈骗。3、公安机关在逮捕时,必须当面出示逮捕证,通过传真、网络发送的,都是诈骗。4、公检法等机关没有所谓的“安全账户”、“验资账户”,也不会要求个人进行转账操作。5、个人的银行账户密码、短信验证码是个人账户资金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切勿告诉他人或者视频共享进行操作。6、一旦发现自己被骗,请立即保存好对方的通话记录、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资料,及时报警或找就近派出所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