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县关于生育补贴申领告知书
生育补贴申领告知书
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积极应对人口发展趋势,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发【2024】8号),旨在减轻家庭生育、养育负担,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现将生育补贴相关政策内容告知如下:
一、发放标准
符合政策规定生育一孩家庭,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2000元;符合政策规定生育二孩家庭,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5000元;符合政策规定生育三孩家庭,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8000元。
二、发放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生育补贴对象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夫妻双方或一方为中阳县户籍且孩子为中阳县户籍。
2.2021年8月20日之后(包含8月20日)符合政策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家庭。
(二)孩次按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以下情形均不计入子女数:
1.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
2.夫妻收养的子女;
3.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
4.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三)夫妻一方丧偶的,另一方承担子女抚养责任并且实际照料子女的按标准享受生育补贴。
(四)夫妻离异的,离婚协议书中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将子女抚养权判给的一方按标准享受生育补贴。
(五)在符合生育政策前提下,一胎生育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并存活的,按孩次顺序分别享受一孩、二孩、三孩一次性生育补贴(多胞胎中四孩及以上的,均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生育一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并存活的,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一次性生育补贴(多胞胎中三孩及以上的,均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生育两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并存活的均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三、申报资料及时间
(一)申报资料
1.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簿;
2.夫妻双方结婚证(申报时夫妻已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
3.夫妻共同生育所有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4.《中阳县一孩、二孩、三孩生育补贴申报表》
5.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卡。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二)申报时间
2025年1月1日之前符合条件的家庭申领一次性生育补贴时,申报时间截止2025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接收;2025年1月1日之后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在生育后进行申报,当年未申报的,在该孩子三周岁以内申请补发,超过三周岁未申请的视为放弃。
四、办理地址
中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新生儿一件事”专窗。
五、办理时间
工作日期间(2月13日开始)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
中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