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关于申报2025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公告

政务   2025-01-25 14:30   内蒙古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为做好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附件1)向全社会进行公布,请全旗各社会单位对照标准,认真自查,凡符合界定标准的单位,应于2025年2月18日前填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备案申报备案登记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主动向松山区消防救援大队、赤峰市消防救援支队新城大队进行申报登记,并实行严格管理。

现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仍符合现行界定标准的,无需重复申报;不符合现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应及时向松山区消防救援大队、赤峰市消防救援支队新城大队提出,由松山区消防救援大队、赤峰市消防救援支队新城大队核查后从重点单位名录中予以调整。


松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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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

附件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登记表

附件3:全市消防救援机构重点单位申报受理地址及电话



来源:松山消防

编辑:刘   轩

校对:王艳玲
审核:聂   珊

投稿邮箱:shixun00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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