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这些地方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民生   2025-01-01 21:25   陕西  
 


关于县城禁放区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全县广大市民朋友:

 燃放烟花爆竹是污染空气、破坏环境、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为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有效防止噪声和大气污染,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城禁售禁放区范围内(东至安垭梁山脊西侧,西至黑虎梁山脊东侧,南至团包梁,北至西镇高速引线与210国道交汇处,东南至钓鱼观隧道口及鹿子坝迎门,七里沟段截止石灰窑,罗家河截止任旦汽修厂以东的区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在此,我们郑重向全县市民朋友发出倡议:

一、自觉遵守规定,践行禁售禁放。请您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决不参与烟花爆竹的销售与燃放活动。以绿色出行、文明祭祀、环保庆祝等现代文明方式替代燃放烟花爆竹,在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以及各类婚庆、庆典、开业等活动中,积极选用电子鞭炮、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替代品来营造欢乐祥和的氛围,为降低空气污染、减少安全隐患身体力行。

二、倡导文明新风,破除陈规陋习。请您充分发挥自身影响力,向家人、朋友、同事以及邻里广泛宣传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意义和深远价值。通过口口相传、社交媒体分享、社区宣传活动参与等多种途径,让更多人深刻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健康和安全造成的严重危害,引导他们自觉摒弃传统陋习,共同树立文明新风尚,携手为建设美丽家园而努力。

三、善意规劝他人,引领新风正气。如果您发现身边有违法销售或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请不要袖手旁观。及时予以劝阻,向违法者耐心讲解禁售禁放政策和危害后果;对于不听劝阻的,积极向公安、应急等部门举报,提供准确线索,协助执法人员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为维护全县良好的社会秩序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是我们幸福生活的基石。让我们齐心协力,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积极响应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号召,用实际行动诠释文明内涵,用文明举止彰显镇巴风采,共同打造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生活更安全的美好家园!


镇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31日


源:镇巴发布

妙趣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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