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情侣共同出资20万付买房首付,两人分手后女子放弃房产。18年后,男子卖房330万,女子要求分100万......

2024-11-07 11:00   山东  
在北京这座繁华而喧嚣的城市中,周女士和陈先生的故事像是一出跌宕起伏的戏剧,演绎着爱情与现实的碰撞,以及房产背后的复杂人性。经人介绍相识的两人,几乎是在一瞬间就擦出了爱情的火花,仿佛命中注定般迅速坠入了爱河。在爱情的驱使下,他们共同作出了一个在当时看来充满浪漫与希望的决定——在北京这座梦想之城买一套属于两人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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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这个共同的梦想,周女士和陈先生都倾尽了自己所有的积蓄。他们各出了10万元作为首付,剩下的30万元则由周女士的公积金贷款来偿还。然而,世事无常,仅仅两年后,原本如胶似漆的两人,感情却出现了难以弥补的裂痕,最终走到了分手的地步。
分手后不久,他们拿到了那本该是幸福见证的房产证,却意外地发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房产证上竟然写明,周女士的份额仅为1%,而陈先生的份额则高达99%。这个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原本就脆弱的两人关系更加雪上加霜。对于这个份额的分配,陈先生多次找周女士商议,希望她能“高风亮节”,将房屋产权全部转让给自己。然而,周女士却对此感到难以接受。她认为,自己不仅出了首付,还承担了大部分的贷款,凭什么最后只得到这么一点点的份额?
两人之间的分歧,主要集中在折价费的问题上。陈先生愿意给予周女士一定的补偿,但周女士认为这个数目远远不能弥补她的损失。就在这个僵局中,陈先生通过两人共同的好友,向周女士转账了20万元。这笔钱的性质,成为了两人争议的又一个焦点。陈先生认为,这是他对周女士为房子所付出的公积金贷款的补偿;而周女士则坚持认为,这20万元是陈先生对他们感情的补偿,是对她这两年青春和付出的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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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眼间18年过去了。这18年里,周女士和陈先生的生活各自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陈先生再婚生子,事业有成,而周女士也找到了自己的幸福归宿。然而,那套曾经见证他们爱情的房子,却成了两人之间无法割舍的牵绊。随着孩子逐渐长大,陈先生急需卖掉这套房子去买学区房,以便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然而,由于周女士始终拥有那1%的份额,他无法独自决定房子的出售事宜。
多次协商无果后,陈先生决定不再与周女士私下解决这个问题,而是将她告上了法庭。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据理力争。周女士坚持认为,自己应该按照出资比例获得相应的份额,而那20万元是陈先生对她的感情补偿,与房产无关。陈先生则辩称,自己愿意给予周女士合理的补偿,但那份额分配是当初购房时的约定,且自己已经通过好友转账了20万元作为补偿。
经过法院的审理和调查,最终作出了一个公正而理性的判决。法院认为,《房产证》上登记的份额虽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在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不能单纯作为分割房产的依据。因此,需要根据双方的出资份额以及后续对房子的贡献来综合判断。考虑到周女士在分手后并未参与贷款的偿还,且对房子的实际贡献较小,因此她应得的份额也相应较少。同时,法院还指出,那20万元的转账记录并不能明确认定为解决房屋相关事宜的款项,因此不能作为分割房产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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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判决,对于周女士来说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她原本期望通过这场官司获得自己应得的100万元售房款,却没想到最后只得到了一个远远低于预期的结果。然而,法律是公正的,它不会因为个人的情感而偏袒任何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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