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示范区财政部门要因地制宜探索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有效途径,努力打造各具特色的普惠金融示范区,省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方面指导督促示范区落实落细建设方案,遵循市场化原则和金融规律,探索成本可负担、商业可持续的普惠金融发展先进模式,探索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有效做法,大胆创新、先行先试、打造样板、树立标杆,为普惠金融实践提供引领示范。
来源:商洛日报 作者:钱晓东
编 辑:李亭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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