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交警大队
关于启用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的通告
(天水房产网转载报道)为提升我大队辖区道路交通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拥堵及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交警大队决定在辖区内新增电子监控设备,现将新增电子监控设备及采集交通违法行为公示告知如下:
监控设备地点:
1.天水麦积龙园西路甘泉北路西南25米
2.天水麦积龙园西路甘泉北路东北25米
3.天水麦积泉湖路龙园西路东北25米
4.天水麦积泉湖路龙园西路东南25米
5.天水麦积中心大道颍川西路西北30米
6.天水麦积中心大道颍川西路东南30米
7.天水麦积连天线下行1511公里500米
8.天水麦积陇昌路北侧火车站东80米
采集交通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代码:1625)。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代码:6095)。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代码:1373)。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代码:1117)。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代码:1120)。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违法代码:1362)。
现对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3日),公示后将对以上路口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录入、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规范、安全出行。
特此通告。
麦积公安分局交警大队
2024年11月7日
◆责任编辑: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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