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安徽省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明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新增2处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1处卡口设备,拟定于2024年12月7日开始投入使用。
现将新增及启用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及设置地点公示如下,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特此通告。
明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11月21日
信息来源:明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初审:许楚婷
审核:王伟
审签:袁恒金
2024.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