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上午,互助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以为他人子女安排工作为由骗取钱财的诈骗案。
案情简介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孔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共计1439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考虑被告人主动投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对其从轻处罚。依法判处被告人孔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责令限期退赔被害人吴某某经济损失人民币123900元、李某某经济损失20000元。
法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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