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现就驻旧金山总领馆领区2024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申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奖励分为A类奖和B类奖,A类奖励金额为每人6000美元,其中特别优秀奖为每人10000美元;B类奖励金额为每人10000美元。每位申请人一个年度只能申请一类奖项。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二)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三)类别要求:
A类奖申请人应为正在国外自费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于2025年6月30日以后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B类奖申请人应为已确定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留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不受理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的申请。
(五)驻旧金山总领馆负责受理以下州(地区、属地)留学人员的申请:阿拉斯加州、北加利福尼亚州、爱达荷州、蒙大拿州、内华达州、俄勒冈州、华盛顿州以及怀俄明州。
三、选拔办法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国外初审,国内终审”的方式进行选拔。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11月20日,按要求在线提交申请。
(三)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驻旧金山总领馆按照“择优选拔、差额推荐”的原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推荐人选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五)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终审。
四、申请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2024年10月10日0时—2024年11月20日24时(北京时间)期间,登录“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s://yxzfs.csc.edu.cn/)进行网上申请。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参见2024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有关要求(https://www.csc.edu.cn/chuguo/s/3327)。
(二)不需纸质申请材料。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请完毕后,须打印申请表,手写签字后和申请材料一并扫描为1个PDF文件。将该PDF文件、申请承诺书一并于美西时间2024年11月25日前发送jjsjyc03@moe.edu.cn,以便我馆审核。电子邮件的“主题”栏格式请务必填写为:2024年优自奖—【(在读专业中文,与申请表中一致)+申请人中文姓名】。
(三)根据往年情况,申请截止时间前几天经常因申请高峰导致登录系统及上传困难,建议申请人及早进行申请操作。申请时间截止后,将无法再进行任何网上申请、提交材料、修改信息等操作。
(四)考虑到我馆初审环节即可能发现需补充修改完善相关资料问题,建议申请人在2024年11月17日24时(美西时间)前在线提交材料,以便留足必要时间。
五、有关咨询方式
(一)驻旧金山总领馆教育处
E-mail: jjsjyc03@moe.edu.cn;电话:415-852-5984
(二)国家留学基金委
E-mail: zfs@csc.edu.cn
(三)申请系统技术咨询
E-mail: yzj_support@cs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