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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叶集区市场监管局
河南省固始县市场监管局
关于实施叶集—固始跨区域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具体举措
为加强跨地区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合作,在线索移送、执法协作、交流培训、信息通报等方面联动保护知识产权,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叶集—固始“一河两岸”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产业合作区发展规划》工作要求,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现就推动两地跨区域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提出如下实施举措。
一、建立跨区域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机制
成立两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合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两地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分管领导共同担任,统筹合作事宜,审议、决定相关重大事项。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商制度,轮值召开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会商两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大事项、法律需求、政策制度和重大疑难法律适用问题。
二、遵守跨区域工作原则
一是平等公正原则。在跨区域执法过程中,无论是本地企业还是外地企业,无论是大型企业还是小微企业,都平等对待。在调查、取证、处罚等环节做到公平公正,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判断,杜绝地方保护主义,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是统一协调原则。建立统一的协调指挥机制,两地执法部门要明确各自职责,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行动。行动中保持密切沟通、协调配合,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确保执法行动的连贯性和一致性。
三是高效务实原则。以高效解决跨区域知识产权侵权问题为目标,避免繁琐的程序和不必要的延误。在保证执法质量的前提下,优化执法流程,迅速对侵权线索做出反应。注重实际效果,切实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对侵权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四是信息共享原则。强化两地执法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共享。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或定期信息交流机制,及时共享侵权线索、案件进展、执法经验等信息,使两地执法人员能够全面了解情况,为联合执法行动提供有力支持。
三、多举措联合执法
一是加强交流合作。建立常态化的沟通交流机制,交流工作经验、分享执法信息,共同研究解决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升两地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协作能力,促进执法标准的统一。
二是加强案件协作。对于涉及两地的知识产权案件线索,建立统一的线索管理和移送机制。一方发现线索后及时通报对方,并按照规定移送相关材料,确保线索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相互提供协助。包括协助调查取证、查询企业信息、询问证人等,保障案件调查工作顺利进行。对于跨区域的重大复杂案件,成立联合调查组,共同开展侦查、审讯等工作,确保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推进诉调对接。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与诉讼信息共享、程序衔接、资源整合的工作机制。对于适合调解的跨区域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调解方式解决。调解过程中,两地执法部门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法律指导和证据支持,促进纠纷的快速、公正解决。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协助当事人进入诉讼程序。
四是加强宣传培训。联合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针对两地的企业、市场主体和消费者,通过举办宣传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线上宣传等多种形式,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保护知识,提高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通过以上举措的实施,叶集区市场监管局和固始县市场监管局将共同推进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协作,增强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效能,加强两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统筹规划、协作推进和联合攻坚,打破地区保护,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保障作用,助力两地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叶集区市场监管局核 发 | 蒋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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