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电驴”被撞飞,受伤还要担责!

政务   2024-12-11 18:11   广西  

醉驾入刑以来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逐步成为社会共识

然而却有一些人

放下小车

开起了“电驴”去喝酒

殊不知,“电驴”也不是“法外之物”

醉驾“电驴”发生交通事故 

除了受到处罚

还要承担事故责任

小编以案释法


11月7日21时05分时许,田东县城,一辆电动自行车在行驶经过十字路口时被右侧驶来的汽车猛烈撞击,电动自行车当场被撞飞,驾驶员未戴头盔致头部受伤,幸无生命危险。


事故处理民警赶到现场时发现,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阮某散发着一身酒气,经检测,其含量高达230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标准;小车驾驶员林某排除酒驾。




电动车驾驶人阮某称,事发当晚其在离事发地点不远处的朋友家吃饭喝酒,酒足饭饱驾驶电动自行车回家,没想到刚过马路就发生了事故。

经调查,民警依法作出认定:阮某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在通过路口时未注意观察,而林某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信号灯的十字路口时未减速慢行,双方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这个车包含“非机动车吗”

答案是:包含!

 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 

 也属于酒驾!也是违法行为!




▲ 男子醉酒驾驶电动车撞上路缘石致死,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8.31mg/100ml


▲ 男子酒后驾驶电动车行驶至市区某路段时,失去对电动自行车的控制摔倒,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检测,体内酒精含量达293.6mg/100mL


▲ 男子醉酒驾驶电动车与路中间施工护栏发生刮碰后摔倒,脸部擦伤。经现场检测,其血液中酒精浓度为550mg/100ml


百色交警提醒

“喝酒”和“不开车”更配哦!

不管什么车

酒后都不能开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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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农婷
初审:马振山
编辑:杨梦莎
材料来源:田东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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