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纪委监委监督推动农村集体土地治理 纠治并举 助力乡村振兴增活力

文摘   2024-11-21 16:00   辽宁  

  土地是民生之本,是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资源。沈阳市纪委监委聚焦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集体土地问题专项整治,打出了一套“土地清底、问题清仓、干部清白、农民清楚”组合拳。年初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推动监督力量下沉,靶向施治、纠治并举,集中整治农村集体土地资源底数不清、管理混乱、事项不明等问题,推动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护航农村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为乡村振兴注入新活力。

靶向纠治 推动解决土地问题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土地问题不解决,农民利益就得不到保障。”在开展专项整治中,面对各村实际情况,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指导各涉农街道、村,因地制宜制定村级整治方案,既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权益,接受群众监督,又分类施策,考虑各村实际,做到“一村一策”。

  “我们利用大数据监督比对,为该村集体找回了8.76亩土地,但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这些土地如何进行重新发包、租金如何定价成了难题。”浑南区纪委监委在开展农村集体土地专项整治过程中,监督指导白塔街道某村充分考量土地状况、农民利益等因素,经村民代表大会多次研究解决对策,制定出台了超确权面积用地制度,规定超过1亩以上(不含1亩)按实测面积收取承包费每年每亩400元。“村里对收回的集体土地重新发包的时候,考虑到我们开荒种地的辛苦,不仅收费合理,账也算得明明白白。”村民对整治效果竖起大拇指。为盘活闲置土地资源,加强农村集体土地问题专项整治资金监管工作,区纪委监委还推动相关部门制定《浑南区农村集体土地及资金使用实施细则(试行)》,在制度上进一步明确收回土地和资金的使用范围,以制度供给为乡村振兴增添活力。

  于洪区纪委监委在开展专项整治中,对村集体违规发包、超长期、超低价、改变土地用途合同等7大类500余份问题合同进行集中梳理,组织召开工作会议研判疑难合同成因,寻找化解路径,推动相关部门成立“法律特派团”,对解决疑难问题给予专业的法律和政策意见。在推动马三家街道某村解决双份地、整户消亡地等问题并追收陈欠土地承包费时,区纪委监委监督推动相关部门、村“两委”,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方式,劝说村民配合补缴,履行相关法律程序,推动收回土地、重新发包,解决了土地难题。

全程监督 推动规范土地管理

  紧贴民心所向、立足长远发展,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中,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全程跟进、全面监督,抓住关键环节全力推动。

  法库县纪委监委在开展专项整治中,紧盯工作落实的堵点、集体土地管理的瘀点、群众急难愁盼的痛点,全面排查土地无偿使用、未经民主议定发包、超期发包、超低价发包等问题。在开展监督检查中,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农业农村部门,重点对各村制定“一村一策”方案的规范性及土地承包价格的合理性进行指导,督促各村补充完善土地信息数据并录入沈阳市农村集体土地大数据监管系统。“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确保‘一村一策’方案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解决了不少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强化耕地保护。”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为了确保农村集体土地整治工作“晒”在阳光下,以公开促公正,县纪委监委监督指导各村对集体土地、承包地使用情况进行公示,让公共权力运行更加阳光透明、规范高效。四家子蒙古族乡李祥堡村将农村集体土地台账分门别类,严格按照“一村一册”“一户一卡”的标准建档立卡并公开公示,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得到平稳推进。

常管长治 壮大村集体经济

  为做好专项整治“后半篇文章”,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在常态管、长效治上下足功夫,以常态长效促长治。

  “通过辽宁·沈阳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平台公开交易土地资源,盘活了限制土地资源,实现了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不久前,沈北新区新城子街道某村一块村集体四荒地在辽宁·沈阳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平台公开招标,达成了每年租金3.5万元、租期三年的交易,为村集体增收10.5万元。这得益于在开展专项整治中,沈北新区纪委监委在抓好问题土地整改的同时,监督推动有关部门多路径探索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土地资源,促进农村集体土地资源流转交易规范、公开、透明。“这既有效防止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滋生,也有利于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在开展专项整治中,区纪委监委监督指导各村将村集体经济活动全部纳入辽宁省“三资”管理平台,规范资金使用方向,积极化解农村人地矛盾;指导并鼓励各村将闲置的农村集体土地资源公开交易,采取资产经营、资源开发、发展特色产业、物业租赁等多种形式盘活闲置资源,发展产业项目。

  “通过扎紧织密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交易的‘监督网’,大大降低了个别村干部私自低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合同条款不规范、农村集体土地被无偿占用等风险,让村级‘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保障了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开展监督,切实将专项整治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监督推动相关部门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从制度机制层面堵塞漏洞,提升农村集体土地管理规范化水平,切实做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来源:沈阳日报
记者:唐心萌
编辑:王璟
责编:王瑜
监制:戴陆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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