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拟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和行政岗正式编制工作人员40人。
报名时间为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期间,2024年11月、12月、2025年3月、4月、5月、6月各组织一次考试。
一、招聘范围及岗位情况
此次公开招聘涉及教师岗、行政岗,计划招聘40人,招聘对象为2025年博士、硕士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等)、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社会在职人员以及具有国家或民航行业认定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社会在职人员。其中:
🔵教师岗1面向2025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应聘人员须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教师岗2面向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社会在职人员以及具有国家或民航行业认定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社会人员,应聘人员需为长期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思想政治教育相关教学科研工作或长期从事与航空运输经济与管理、航空安全与应急、空中交通管理、机场管理、飞行标准、适航审定、通用航空与无人机、大数据与人工智能、航空安保、民航国际化人才发展等民航专业领域相关工作。
🔵行政岗1、2面向北京生源(入读高校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学生,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境内高校2025年硕士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须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具体岗位、数量及要求见《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2025年面向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等。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又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应聘资格。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受处分或其他不良记录;
4.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5.应届研究生年龄应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或民航行业认定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社会在职人员年龄原则上应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方式与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期间2024年11月、12月、2025年3月、4月、5月、6月各组织一次考试。
2.报名材料:
(1)应聘者下载并填写《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可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下载:https://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411/t20241107_529339.html)
(2)以下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简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查询下载的大学及研究生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英语证书,主要业绩(成果)证明材料(pdf格式)。
(3)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
3.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将以上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camic305@camic.cn,所有材料及邮件名称按“姓名_学历_专业_学校_应聘岗位”命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学历和专业要求,对应聘人员基本信息、应聘资格以及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审查,确定并通知参加考试人选,不符合条件者不再另行通知。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至少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考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始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或服从报考单位在本单位内其他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岗位的调剂。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将在规定网站公布。
(三)考试
1.教师岗1、教师岗2考试包括初试和部门面试,其中初试包括试讲和英语测试,试讲环节有三分之二及以上的考官同意通过,考生可参加英语测试。英语测试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视为合格。合格者进入部门面试,部门领导考核相关专业素质及团队合作能力,部门领导考核合格者,按照计划聘用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的人选。
2.行政岗1、行政岗2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环节。笔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等,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总分为100分。最后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并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计划聘用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的人选。考试根据应聘情况多次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通过档案审查方式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对应聘资格符合度进行复查。
(五)入职体检
考察通过的应聘人员前往指定体检医院进行体检。
如应聘人员的考察、体检有不合格的情况,或是资格复审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我院将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
如因应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核不合格而空出招聘岗位的,学院可以决定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依次进行递补,或不再递补并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如遇递补情况将直接电话通知应聘者本人,不再另行公告。
(六)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人选。
(七)公示
根据前序环节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正式入职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入职手续。
四、薪酬待遇
1.录用入职后,具有事业单位编制;
2.符合北京市落户条件的应届博士毕业生予以接收落户;
3.实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具有市场竞争力;
4.享受寒暑假;
5.符合条件可申请学院青年人才公寓;
6.教师可申请青年教师科研启动基金。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出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
2.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电子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3.单位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东路3号(紧邻地铁14号线望京南站);官方网址为www.camic.cn;咨询电话为010-5825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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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谢无怠
校对:刘长风
审核:荆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