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

文摘   2025-01-25 11:50   河南  

1月24日

华龙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四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具体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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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华龙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濮阳市华龙区高级中学原副校长郝文录违规发放并领取补助问题。
2016年9月至2021年6月,郝文录担任华龙区实验中学校长期间,以中秋节、春节福利、工作补助等名义,违规发放补助共计29.8万元,其本人领取6.5万元。郝文录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9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濮阳市华龙区黄河路街道办事处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职员刘效勋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的问题。
2023年3月,刘效勋负责黄河办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帮助杨某承揽皇卫小区渣土清运工作,收受施工负责人张某现金、微信转账共计1.85万元用于个人日常消费。2024年11月,刘效勋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3.濮阳市华龙区第一中学副校长张友良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感谢费的问题。

濮阳市华龙区第一中学2022年度秋季开学时,张友良负责与太平洋保险公司代表王孟星商谈并投保学生学平险事宜。2022年10月份,张友良收取王孟星感谢费现金2万元。2024年12月,张友良受到记大过处分,其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4.濮阳市华龙区岳村镇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王志敏违规领取奖励性绩效工资、违规公车私用问题。

2016年至2023年8月,王志敏违规领取奖励性绩效工资43.4472万元。2022年1月,王志敏用卫生院负压120(豫J198L0)到新乡医学院接送亲属。2023年3月,王志敏用其车前往北京看病。王志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12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上述四起典型问题,充分反映出在当前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基调,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源:“清风华龙”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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