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刘志强被公诉,曾在公安系统工作32年

时事   2025-02-11 18:03   浙江  

记者2月11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司法部原党组成员、副部长刘志强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志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刘志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刘志强利用担任公安部国际合作局局长,青海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国家禁毒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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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公安系统工作32年

退休一年后被查


公开简历显示,刘志强出生于1963年7月,山东鄄城人,研究生学历,1984年8月参加工作。

刘志强曾在公安系统工作32年,早年在公安部外事局工作多年,担任公安部外事局国际联络处处长、公安部外事局副局长等职,后担任公安部国际合作局局长。

2012年6月至2016年1月,刘志强任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2016年1月起,刘志强转任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2023年6月,人社部网站发布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消息,免去刘志强的司法部副部长职务。

2024年4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司法部原党组成员、副部长刘志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日报正义网

编辑 谢珂 审核 蒋波 钟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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