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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东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东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现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第四类聘用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第四类聘用人员岗位1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责任心强,能服从工作安排;
(4)有志于从事我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024年11月12日至24日。
按照市直机关普通聘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