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正文
重点对电动自行车以下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骑乘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等,依法实施处罚惩戒和教育:
公安交警将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倡导广大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通过“两微一抖一快”新媒体平台编发电动自行车安全提示,开展违法案例、事故案例曝光警示。
闯红灯✘
增加路口内交通冲突和事故风险
闯红灯不仅严重破坏了路权分配规则,造成路口交通秩序混乱,而且会增加路口内交通冲突点和风险点,增加事故发生概率。
逆向行驶✘
速度叠加易正面相撞
违法进入机动车道行驶✘
因司机视觉“盲区”引发事故
醉酒骑行✘
引发多起单方亡人事故
违规载人✘
电动自行车操控难度加大
电动自行车稳定性较差,承载能力有限,当车辆超负荷载重、载人时,会使得车辆操控难度加大,重心发生变化,制动距离延长,稳定性进一步降低,在行驶当中,极易失去平衡,遇上紧急情况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降低事故伤害程度
数据显示,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交通事故的死亡风险降低60%~70%。
1、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督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单位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在生产、流通环节,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2、各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要强化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严格核验销售发票、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
3、2024年11月1日起:
👉不符合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要求的电动自行车、装配充电器不符合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的电动自行车、装配锂离子蓄电池不符合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对2024年10月31日前销售的、因未完成认证变更而暂停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可办理登记上牌;
👉对2024年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并将有关线索及时移送同级市场监管部门。
4、对不能保持《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要求的电动自行车企业,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其从公告名单中撤销。
每一次提醒
都是希望大家能时刻保持警惕
把安全放在首位
少一份心存侥幸,多一份遵守交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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