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 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应届生)、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教育   2024-12-20 18:18   山东  


   受教育部委托,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2025年度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统一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参加应届毕业生统一公开招聘的单位共21家,招聘岗位87个,招聘人数119人。其中,普通岗位招聘93人,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招聘26人。详见后附岗位信息。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各学习阶段均要求有相应学历、学位;
(八)以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应聘;
(九)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十)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20257月底前应获得毕业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
(十一)京内生源本科毕业生原则上不超过35199011日以后出生)。京外生源本科生原则上不超过26岁(19991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原则上不超过30岁(199511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原则上不超过35岁(199011日以后出生)
(十二)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311日至20257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且未落实工作单位。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满足北京市关于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在京就业落户的有关要求;
(十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仍在禁考期)的;
3.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5.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一)网上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324:00,应聘人员登录教育部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s://jybzp.chsi.com.cn)。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应聘人员应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报名所填写和提供的个人信息完整、真实、有效,如有不实,由此造成的取消报考资格等后果由个人承担。
本次招聘各岗位的专业要求参考目录为2018年更新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4年更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应聘人员最高学历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专业代码一致。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考生应在报名时备注所学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情况。对于境外留学专业,考生在报名时备注所学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二)报名确认
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普通岗位参加统一笔试,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考核方式另行公告。1279:0012824:00,应聘人员登陆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阶段的普通岗位应聘人员需要进行确认,未按期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即时终止其应聘进程。请应聘人员务必确认本人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三)岗位取消
对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考试、调减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若岗位取消,将122日公布。报考该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12324:00前重新报考其他岗位。
四、考试形式
(一)普通岗位
1.笔试
笔试采用在线考试的形式,笔试内容分为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知识测验两科,满分均为100分。除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外,所有普通岗位均须参加职业能力测验,部分招考岗位需参加专业知识测验,具体见各岗位考核要求。职业能力测验主要考察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为客观性试题;专业知识测验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预测试时间:20241211日、1214:00—17:10
参加笔试人员必须进行预测试,可在该时间段的任一时间完成预测试(约30分钟),确保可顺利参加正式考试。
笔试时间:20241214日(周六)下午
14:0015:30职业能力测验
15:4017:10专业知识测验
线上笔试应严格按照要求规范进行,对未遵守相关规范要求的,将取消考试成绩。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预计于20251月上旬发布,届时应聘人员可自行登录查询。
2.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普通岗位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信息技术类岗位按照1:1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应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是否进入面试请及时查看面试公告。
面试时间:20251—3月上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
1.考核形式:经资格审查后直接进入考核阶段,考核方式另行公告。
2.考核时间:202412—20253月上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和学习表现等。体检、考察人选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或放弃该岗位招聘。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教育部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补充聘用
招聘期间出现空缺的岗位将视情况开展补充聘用,具体岗位及要求另行公告。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事项
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岗位信息咨询请联系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教育部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平台首页统一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

                                                                                         20241119   




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

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是由应急管理部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共管的全国第一所以培养安全专业人才为主的公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现为全国安全生产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全国烟花爆竹人才培养基地、全国煤矿安全培训示范基地、国家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能力实训基地、国家烟花爆竹生产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综合实验中心、国家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湖南专业中心、湖南省烟花爆竹重大技术成果转化基地、全国职业院校传统技艺传承示范基地,学校为湖南省文明高校省直机关文明标兵校园双文明单位,被誉为培养安全生产人才的黄埔军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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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组织人事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1,招聘计划18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报名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万家丽北路66,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明正楼一楼招聘室(109)
3.报名材料
(1)请应聘人员登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一式一份;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招聘岗位明确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4)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纸质档照片2;
(5)招聘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就读学校研究生院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
(6)招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应聘人员须提供由组织关系隶属的基层党组织开具并加盖公章的党员身份证明(证明落款时间为2024930日以后);
(7)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入围体检后提供)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1130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则取消应聘资格。
在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20241130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通过人员名单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考试相关事项在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B岗位
采取笔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四舍五入,总分10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时事政治、国家政策法规、公共基础知识、职业素养和能力、议论文写作能力等,总分100分。
试讲: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5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试讲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教学能力、学识水平、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总分100分。
(2)C岗位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四舍五入,总分10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时事政治、国家政策法规、公共基础知识、职业素养和能力、议论文写作能力等,总分100分。
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5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面试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教育引导学生能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试讲面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各环节考试均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考试结果在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4396565(学校组织人事部)
监督电话:0731-84396502(学校纪检监察处)
附件:1.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

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20241216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南京市教育局直属14所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2名编制内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公开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1》(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1》)和《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2》(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2》)。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报考《岗位信息表1》的,须具备表中相应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尚未初次就业的2024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已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岗位信息表2》的须具备表中相应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岗位信息表1》中相应岗位。报名时需备注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可应聘《岗位信息表1》中相应岗位。报名时需备注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报考《岗位信息表1》中相应岗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2月31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31日后出生);报考《岗位信息表2》中相应岗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31日后出生),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2》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5.具备《岗位信息表1》和《岗位信息表2》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曾以留学人员身份报名参加过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的,不再参加本次招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 2025年6月25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Windows系统的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教师招聘”模块。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雨花台区、栖霞区及江北新区中小学的教师招聘,在同一时间段、同一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12月21日8:00至12月25日16:00 (提示: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尽早报名)。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是资格审核的主体,将根据具体岗位条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2月21日9:00至12月26日15: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12月26日期间的9:00-11:00,14:00-16: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12月26日期间的9:00-12:00,14:00-18:00。

5.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招聘单位的联系方式请见《岗位信息表1》和《岗位信息表2》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电话”。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6.缴费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12月26日20:00前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材料及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7.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局网公布。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12月27日14:00-15: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8.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2025年1月15日9:00起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9.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或JPE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3)材料上传具体要求

①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其中,研究生需提供本科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

此外,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佐证具体学科方向。“国优计划”研究生需提供所修教育类专业证明(加盖高校公章)佐证具体学科方向。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②尚未初次就业的2024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如所提供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③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④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符合应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为准)、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及其他证书。

⑤报考面向退役军人专项招聘岗位的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符合应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户口簿或入伍通知书及退出现役证书。

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4)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1年)》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特殊教育学科和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只考公共知识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于2025年1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应聘人员可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并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其中,就业推荐表原件需提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面试由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行组织。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各招聘岗位具体的面试形式及成绩占比详见《岗位信息表1》和《岗位信息表2》,面试中各项测试的合格线均为该项测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部分无法现场评分的测试项目除外),所有面试项目成绩于面试结束后次工作日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

(四)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者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局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5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为准),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时还需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咨询

详见《岗位信息表1》和《岗位信息表2》中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岗位信息表2》中面向退役军人专项招聘岗位的政策口径,由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5-85286983。

(二)招聘监督

南京市教育局人事处:025-83639919

南京市教育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025-83639945



南京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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