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召开全区消防救援队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会

政务   2024-11-15 21:33   内蒙古  

2024年11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和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印发《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深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消防救援队伍的意见》。为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责任落实,11月14日,在乌兰察布市召开了全区消防救援队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会。国家消防救援局党建指导司二级专员弓立新,自治区民委一级巡视员云国盛,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政治委员王守江、政治部主任马飞,乌兰察布市副市长郝云涛等出席会议,自治区民委民族团结促进处、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各盟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委员、政治部主任和部分大队教导员参加。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在凝聚思想共识上作表率,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在全面深化改革上立标杆,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重要手段和有效载体,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有效贯穿消防救援事业改革发展全过程。要在忠诚履职尽责上挺在前,主动融入自治区两件大事,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乡村振兴、风险防范、基层治理等方面持续发力、强化实效。


会议提出,要聚焦工作主线,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内涵。要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不断拓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广度和深度。要及时传递关怀温暖,积极回应各族群众的新期盼新要求,竭尽全力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下好“防”的先手棋,打好“救”的主动仗,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会议强调,要坚持守正创新,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要在“结合”上谋思路,在“融入”上想办法,不断推动民族团结工作高质量发展。要立足长远科学规划,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思路清晰、内容具体、职责分明、措施有力。要推广经验发挥优势,加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的培树和宣传,积极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浓厚氛围。





来源:民族团结促进处

编辑:文化宣传处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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