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具体的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申请方式...
快来看看!
近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联合印发《贵州省持续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提出要持续实施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快推进老旧农机报废更新,优化农业机械装备结构。
在我县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拖拉机(含履带式拖拉机、手扶式拖拉机、手扶变型运输机组,下同)、联合收割机(含粮棉油糖等作物联合收割所用机械)、变型拖拉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播种机、耕整机械(含微耕机、履带旋耕机)、谷物烘干机、茶叶烘干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等。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部分补贴与更新部分补贴两部分构成。具体报废补贴额见《贵州省农业机械报废补贴额一览表》。
申请报废补贴的农机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一)使用年限超过规定的年限;
(二)主要部件损坏,维修费用大于同类新机价格50%;
(三)安全性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四)国家明令淘汰或引导淘汰的农业机械;
(五)柴油机排放标准达不到国四及以下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荔波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农业窗口
0854-3516049
附件:《贵州省持续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特别提醒:本轮补贴资金执行期限为2024年12月31日止,补贴资金有限,机会难得,希望广大农民和农业经营组织抢抓机遇应报尽报,先报先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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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荔波农业公众号
校对:黄顺垚
编辑:陈龙
终审:蒙莎莎
监制:程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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