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曝光 | “头”等大事,别侥幸!

政务   2024-10-17 17:41   江苏  

文明出行,从“头”开始

纵使交警百般叮嘱

总会有人以各种理由

不戴安全头盔就上路

赣榆交警持续加大

对骑乘电动车

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

警示曝光力度

本期您上榜了吗?

01




姓名:陈某某

地点:青口镇黄海路与金陵路

时间:2024年10月16日

02




姓名:冯某某

地点:青口镇黄海路与金陵路

时间:2024年10月16日

03




姓名:李某某

地点:青口镇黄海路与金陵路

时间:2024年10月16日

04




姓名:唐某某

地点:青口镇黄海路与金陵路

时间:2024年10月16日

05




姓名:王某某

地点:青口镇黄海路与金陵路

时间:2024年10月16日

06




姓名:徐某某

地点:青口镇黄海路与金陵路

时间:2024年10月16日

07




姓名:王某某

地点:青口镇黄海路与金陵路

时间:2024年10月16日

08




姓名:徐某某

地点:青口镇黄海路与金陵路

时间:2024年10月16日

09




姓名:张某某

地点:青口镇黄海路与金陵路

时间:2024年10月16日

10




姓名:徐某某

地点:青口镇黄海路与金陵路

时间:2024年10月16日

为了您

生命安全和家人的幸福

请驾乘

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时

佩戴好安全头盔

供稿:交警大队  编辑:王溪 校对:王继宝 

平安赣榆
凝聚社会正能量 展现公安新形象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