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九江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九江市房地产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九府办发〔2024〕20号)的工作要求,通过房地产企业自主报名,并做出保交房承诺,经所在区住建部门审核后,现对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各辖区自愿参与“房票”购房活动的第二批开发企业和项目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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