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师大25推免硕士招生简章

教育   2024-09-27 21:23   北京  


一、学校简介
我校是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被誉为“教师的摇篮”。详情请点击:http://www.snnu.edu.cn/xxgk/xxjj.htm
二、招生专业
1.我校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接收专业目录见附件1和附件2。
2.我校接受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的学生。接收专业目录见附件3。
三、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3.申请人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且申请人必须获得其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4.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勤奋好学,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
5.本科在学期间无任何处分记录。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6.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7.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者可优先考虑。
四、接收流程
1.网上报名
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完成网上报名,并申请我校相应专业。
2.学校审核申请人信息,择优考核选拔,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3.复试工作由校内各招生单位根据申请情况组织,复试以面试为主。复试要求及安排由各招生单位告知考生,复试工作须在2024年10月10日之前完成。
4.凡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收待录取通知,确认录取。
五、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应按要求进行体检。
我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确定考生报考资格和入学资格。
六、学费、住宿费及奖助学金
除我校接受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的学生外,所有被我校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我校设置有国家奖学金、厚德助学金、积学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敦行奖学金、“三助一辅”津贴、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了多元奖助体系,为硕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见http://yz.snnu.edu.cn/jzxj/jzxj.htm。奖助学金及住宿的具体情况请咨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教育管理科,咨询电话:029-85310349。
七、其他说明
1.我校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专业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专业为准。
2.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我校将于每年6月下旬向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4.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或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材料或个人信息有误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5.研招办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9-85310346;电子邮箱:yjsc4@snnu.edu.cn
6.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见http://yz.snnu.edu.cn/xxcx/zsdwlxfs.htm
欢迎报考我校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 来源:陕师大研招网


  • 附件(群文件查看下载)
  • 1.陕师大25推免学硕招生目录
  • 2.陕师大25推免专硕招生目录
    3.陕师大25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硕士招生目录
    4.陕师大25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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