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旗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1日至6月21日,十届旗委第六轮第四巡察组对共青团鄂托克前旗委员会开展了集中巡察,并于2024年7月2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具体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针对“执行第一议题不严肃,2022年和2023年共召开党员大会21次,其中有14次未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的问题。
具体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团旗委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和学习时间,每月分专题安排阶段性学习、集中学习,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及以上学习,不断强化学习的系统性。二是已完善印发《中共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鄂托克前旗委员会支部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实施方案》,在组织“三会一课”、书记专题会等会议时,严格按照第一议题制度要求。三是按照团旗委年度学习计划,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进行传达学习,切实提高理论学习成效。四是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干部大会,解读《中共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鄂托克前旗委员会支部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实施方案》,明确重要意义,并落实专人负责,切实推动“第一议题”制度与共青团工作结合。
(2)针对“带动作用发挥不充分,2022年未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内容组织学习,对提出的新时代青年工作地位作用、目标任务、职责使命和实践要求掌握不清、把握不准”的问题。
具体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团旗委年度学习计划,结合《中共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鄂托克前旗委员会支部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开展学习,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二是于2024年8月26日,采取“研讨学”的方式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进行研讨补学。三是于2024年9月29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集中学习,深刻领悟新时代青年工作的地位作用、目标任务、职责使命和实践要求。四是修改团旗委“三定”方案,将新时代青年工作地位作用、目标任务、职责使命和实践要求纳入方案。
(3)针对“主题教育检视整改不深入,2023年在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期间,对检视出‘青年大学习存在惰性、学习主动性不强’的问题,在未了解掌握当前青年大学习现状的情况下制定了整改措施,整改措施不精准、不全面,检视出的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主题教育成果运用不显著,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具体整改情况:一是分别于2024年9月29日、2024年10月17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和党章党规党纪进行学习,深入研究主题教育精神,将主题教育期间检视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二是针对“未了解掌握当前青年大学习现状的情况下制定了整改措施”的工作人员进行谈话,并按照实际情况重新完善整改措施,切实推动工作提质增效。三是线上利用“青春鄂托克前旗”微信公众号及“鄂托克前旗共青团”微博账号发布主题教育相关内容10余篇,线下对团员青年开展主题宣讲活动7场次,让主题教育成果真正成为党做好青年工作的有力实践。
2.关于“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任务有短板,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1)针对“持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不扎实,2023年未组织全体党团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进行系统性、全面性的专题学习,也未组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研讨”的问题。
具体整改情况:一是在团旗委年度学习计划中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列入年度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二是严格按照团旗委年度学习计划,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1次,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专题研讨1次,收集调研材料13份。三是在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民族团结进步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号召各族青年志愿者深入机关、社区、嘎查村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宣讲活动5场次。
(2)针对“宣传教育工作有漏洞,2023年未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思想认识不足;2023年未积极组织党团干部学习宣传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问题。
具体整改情况:一是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团旗委意识形态工作全过程,拍摄“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相关视频6期,微信公众号发表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容36篇,有形有感有效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二是严格按照团旗委年度学习计划,2024年8月13日对《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条例》进行集中学习,2024年9月29日对《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进行集中学习,后续将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上级重要精神。
3.关于“推动青少年全面发展不足,西部计划志愿服务管理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针对“日常管理有短板,截至2024年5月22日,全旗共有20名西部计划志愿者,其中9名志愿者服务期满后,未及时办理延期申请,也未与服务项目办和服务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志愿者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服务管理有待提升”的问题。
具体整改情况:一是对9名西部计划志愿者建立台账,并对9名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服务协议进行签订。二是于2024年8月8日制定印发《鄂托克前旗项目办关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将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权益保障等内容纳入,常态化按照管理办法持续规范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工作。
(2)针对“岗中教育培训欠缺,2022—2023年未结合实际对西部计划志愿者进行岗位技能培训,未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志愿服务理念学习和服务工作体会交流,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有待提升”的问题。
具体整改情况:一是按照《鄂托克前旗项目办关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于2024年8月8日组织2022年至2024年全体西部计划志愿者召开西部计划志愿者座谈会,并对2024年西部计划志愿者进行岗前培训。二是按照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于2024年11月27日开展西部计划志愿者岗中培训,邀请内蒙古青年志愿服务指导中心主任、内蒙古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长杨国奇进行授课,内容涵盖志愿服务理念树立及志愿服务水平提升等内容。
(3)针对“绩效考核设置不科学,2023年8月10日,修订的《鄂前旗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考核办法》,考核指标不够清晰,未实现精细化划分,考核范围过于宽泛,基本考核项目内容重复,考核成效未能有效体现”的问题。
具体整改情况:2024年8月8日经团旗委书记专题会研究审议印发《鄂托克前旗项目办关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删除了重复考核内容,细化、增设了西部志愿计划工作者的管理、考核、服务、权益保障等内容。
4.关于“基层团建工作开展不扎实,发展团员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针对“团组织关系不明确,2023年接收的2名新团员本应向居住地团支部提出入团申请,却向团旗委团支部提交申请,不符合发展团员有关规定”的问题。
具体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对入团仪式、入团志愿书的正确填写方式、发展团员流程等内容进行常态化宣传。二是召开2024年团干部培训暨青马工程培训,培训内容涵盖团务知识等内容,让基层团干部熟知团员发展流程。三是指派专人负责团旗委团务工作,并指定相应分管领导进行审核把关。
(2)针对“入团审批把关不严,2021年社会领域的5名团员发展对象,在未填写入团志愿书的情况下,接收成为新团员”的问题。
具体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入团申请流程,对该5名团员进行政审工作,并联合所在团支部出具相关证明,重新开展入团审核工作。二是对该5名团员进行定点帮扶,规范填写入团志愿书。三是在智慧团建系统更新该5名团员信息,完善其入团流程。
(3)针对“发展团员不严肃,2022年发展团员期间,存在重复入团和入团志愿书丢失的情况,对发展团员工作的前期调研不足,后期管理服务不严,导致发展团员工作中存在短板”的问题。
具体整改情况:一是指定专人负责发展团员前审查工作,严格落实一人一编入团程序。二是强化学习,指派专人负责智慧团建系统团员转入转出工作,不断优化发展流程。三是召开2024年团干部培训暨青马工程培训,培训内容涵盖团务知识。
5.关于“基层团组织建设有短板,从严治团压力传导不到底”问题的整改。
(1)针对“团组织体系不健全,截至2024年5月31日,现有7人以上团员的团支部共计108个,其中有25个团支部一直未按照团支部工作条例成立支部委员会,占比23%。同时,108个团支部中有77个团支部未在智慧团建系统录入支部委员会组织机构,占比71%”的问题。
具体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鄂托克前旗基层团组织自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团员人数7人以上的团支部成立支部委员会,同时更新智慧团建系统。二是督促不符合条件的团支部及更新智慧团建系统。
(2)针对“基层团干部建设存在差距,2023年未按照《鄂托克前旗开展助力乡村振兴青年建功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要求,组织对基层团组织书记特别是嘎查村(社区)领域的团组织书记进行轮训,构建完善的团组织书记的教育培训、激励保障和监督管理机制不到位”的问题。
具体整改情况:一是采取“送学下基层”的方式,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2024年全旗嘎查村社区、两企三新团干部能力素质提升专题培训班,培训内容涵盖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青年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础团务等重点内容。二是制定《共青团鄂托克前旗委员会关于嘎查村社区基层团组织教育管理制度》,按照管理制度对基层团组织书记进行培训、管理、激励、保障。
(3)针对“团组织建设推进力不足,截至2024年5月31日,非公经济领域社会组织鄂托克前旗蜜雪冰城、鄂托克前旗芙蔓美容美发、鄂托克前旗天悦智能酒店3家单位,符合建立团组织的条件,但未建立团组织,持续推动团组织建设力度不够”的问题。
具体整改情况:一是对企业负责人以提醒函的形式进行提醒督促。二是经实地调查发现鄂托克前旗蜜雪冰城、鄂托克前旗芙蔓美容美发、鄂托克前旗天悦智能酒店三家单位团员数量均不符合建立团支部标准。三是后续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持续监督各基层团组织选举工作,通过实地指导、电话提醒等形式,全面督促。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关于“服务宗旨意识有待提升,主动担当尽责不够”问题的整改。
(1)针对“专题活动开展成效不显著,2023年6月19日,举办团团助力青年就业创业大型招聘会,提供岗位2500余个,仅5人达成就业意向。2023年8月19日,举办鄂前旗婚恋交友活动,参加人员100余人,仅初步成功交友6人,帮助青年解决就业、婚恋交友等问题成效不佳,活动策划方案有待进一步优化,活动成效不理想”的问题。
具体整改情况:一是经团旗委党支部审定发布《共青团鄂托克前旗委员会关于活动后续跟踪与调查计划方案(试行)》。二是严格执行《共青团鄂托克前旗委员会关于活动后续跟踪与调查计划方案(试行)》,通过问卷调查、现场访谈等手段,对活动内容、组织形式、服务质量等方面内容进行调查,对参与活动的人数、参与者的年龄、性别、职业等基本信息进行详尽记录并形成数据台账。三是对所回收的调查问卷、访谈结果进行分析评估,已形成数据台账1份,活动总结1份。
(2)针对“宣传品积压浪费,2023年和2024年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青年大学习等活动,存在前期谋划不足,超数量采购宣传品,造成宣传品积压浪费。截至2024年6月17日,库存宣传品有13类1359个,包含书籍、笔记本、文创产品等物品,造成宣传品闲置浪费”的问题。
具体整改情况:一是对现有的宣传品进行分类,根据不同宣传品的特点和目标受众,按需将多余宣传品进行发放,已发放积压宣传品760个。二是有计划订购宣传品数量,后续活动开展将合理计划宣传品数量,使得宣传品物尽其用。三是开展如知识竞赛、抽奖活动等互动性强、吸引力高的活动,以宣传品作为奖品或纪念品,将闲置宣传品进行发放。
2.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有漏洞,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1)针对“超范围列支会议费,2022年1月17日,召开中国少年先锋队鄂托克前旗第四次代表大会,其中报销的3150元用于购买“红领巾”奖章,为非会议费用支出,超范围列支会议费用;2022年8月1日,召开会期为2天的共青团鄂托克前旗第九次代表大会,共计报销了12万元,违规安排本地代表住宿,超综合定额会议标准,会议费用超额3万元”的问题。
具体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10月17日由分管领导组织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召开财务专题学习会,学习内容涵盖《公务接待制度》《差旅费报销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二是对现任分管领导及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起到以事警人的作用。三是经团旗委党支部审定修改《共青团鄂托克前旗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共青团鄂托克前旗委员会差旅执行制度》并长期坚持。
(2)针对“差旅费报销不合规,2021年7月25日,1名工作人员参加全区团干部能力提升示范培训班,违规报销市内交通补助0.04万元;2021年9月23日,1名工作人员出差,违规报销伙食补助0.02万元”的问题。
具体整改情况:一是于10月23日对2021年7月25日工作人员参加全区团干部能力提升示范培训班违规报销的市内交通补助0.04万元和2021年9月23日工作人员出差违规报销伙食补助0.02万元进行追回,于2024年10月24日退还至鄂托克前旗财政局国库中心。二是对相关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于2024年10月17日由分管领导带领财务及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差旅费报销相关制度。四是经团旗委党支部审定修改《共青团鄂托克前旗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共青团鄂托克前旗委员会差旅执行制度》并长期坚持。
(3)针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截至2024年6月17日,固定资产台账登记167项,其中办公桌、一体机、数码相机等14件资产损毁、报废时,未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造成账实不符、有账无物”的问题。
具体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10月25日报送旗财政局关于固定资产销毁的函。二是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统计和销毁工作。三是于2024年10月17日由分管领导带领财务及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四是对接第三方责任公司于2024年11月初对团旗委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核对并对达到报废要求的资产进行处理。
3.关于“思想政治引领工作有漏洞,青少年宣传教育工作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1)针对“开展青少年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不扎实,2023年全旗有12名未成年参与电信网络‘两卡’违法犯罪,其中7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5人被行政处罚;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11日,有5名未成年(在校学生)被骗,涉及金额9.49万元,教育引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具体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9月29日,联合旗人民法院、旗教体局举办“法润青苗 共护成长”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二是在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等线上平台常态化进行法治科普宣传。三是组织全旗学校团委、少先队组织开展“净化校园环境、远离校园欺凌”“网络安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法治类主题团、队日活动,不断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的整改。
(1)针对“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足,一是2021—2023年对全旗青少年的思想状况及学习、生活实际需求方面的调查研究不足,对青少年的心理健康问题、校园欺凌的问题了解掌握不够,领导班子成员解决青少年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力度不足。二是2022—2023年未按照《鄂托克前旗开展助力乡村振兴青年建功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年—2024年)》的要求,开展挖掘培育本土乡村振兴青年人才工作”的问题。
具体整改情况:一是团旗委领导班子通过听取报告、查看资料、实地走访等形式带头进校园3次,覆盖全旗8所小学,4所中学,深入了解党建带团建、共青团和少先队建设、团员发展、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校园欺凌防治、心理健康及日常管理等工作情况,形成调研报告1份。二是于2024年9月29日,团旗委联合旗人民法院、旗教体局举办“法润青苗 共护成长”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三是于2024年10月31日举行“乡村振兴青春建功”2024年鄂托克前旗“青耘北疆”青年人才电商暨创新创业培训,覆盖全旗农牧业领域青年、返乡入乡创新创业青年等群体,并对乡村振兴青年乡土人才数据进行更新、统计。
2.关于“推进党管干部不严格,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的领导把关作用发挥不够,2021—2023年未按照《中共鄂托克前旗委组织部关于深入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鄂前党组通字〔2020〕22号)的要求,对公务员平时工作情况进行上会考核评定和公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及激励工作滞后”的问题。
具体整改情况:一是经团旗委党支部研究审定印发《共青团鄂托克前旗委员会关于规范干部管理长期规划的通知》,持续推动团旗委年轻干部队伍建设。二是于2024年10月15日对相关业务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进一步督促对干部的日常监管。三是严格按照《共青团鄂托克前旗委员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清单》文件,积极对接旗委组织部,对三季度公务员平时考核事项进行相关研究公示。
(2)针对“对干部监督管理重视不够,2022年和2023年未对股级干部进行上报备案,落实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力度不够,党员干部培养管理有待提高”的问题。
具体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10月28日对接旗委组织部将股级干部信息进行上报补充。二是按要求完善相关股级干部信息,并成立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党员及股级干部的发展和管理工作。
(3)针对“专业人才选用问题突出,2021年以来,财务重要岗位人员更换频繁、流动性大,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不扎实,业务水平不高,导致账务普遍存在原始票据不完整、报销程序不合规、会计科目混用等问题”的问题。
具体整改情况:一是完善配齐财务岗位人员,选定在编在岗人员担任会计、出纳工作。二是于2024年10月16日参加全旗财务人员技能培训,不断强化财务工作技能提升。三是经团旗委党支部审定修改《共青团鄂托克前旗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工作严格按照文件执行。
3.关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有短板,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1)针对“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2021年以来,未将党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等重要内容提交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和审议,党员大会职能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具体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共青团中心工作,于2024年10月17日经团旗委党支部研究审定修改党建工作计划。二是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集体学习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全面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明确党员大会职能职责。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2021年和2022年制定的‘三会一课’制度计划未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在未设立支部委员会的情况下,制定了支委会相关工作计划。2022年8月27日,召开的党支部党员大会,同样在未设立支部委员会的情况下,讨论支部委员会相关事项”的问题。
具体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9月3日成立支委会,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基本流程,开展党内生活。二是指定专人负责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召开工作,及会议记录的书写工作。三是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集体学习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全面系统学习“三会一课”制度。四是按要求严格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指定专人负责活动的开展和记录上报工作。
4.关于“党建阵地功能利用率不高”问题的整改。
(1)针对“发挥‘智慧党建’”作用不显著,2017年投资488.24万元建设打造了团旗委智慧党建展厅,用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2021年又投资9.9万元对智慧党建展厅进行维护。2023年以来,仅承接举办上级部门调研和元旦活动各1次,其余时间用于存储物资,利用率不高、长期闲置,阵地功能属性未能有效发挥”的问题。
具体整改情况:一是对接正腾集团对展厅进行了微调打造,现已升级成为“人才大厅”,并于“人才大厅”内设立青年人才书吧,现配备《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国共产党简史》《青年文摘》、四大名著等丛书270册,持续优化青年发展环境,为青年搭建学习、沟通、交流的互动平台。二是对“人才大厅”功能进行完善,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学历提升、帮办代办、法律咨询等业务。三是利用“人才大厅”于2024年9月13日开展“鄂尔多斯市西四旗2024年秋季退役军人专题推介会”活动。四是于“人才大厅”开展2024年储备演职人员政审材料提交工作,着力提升综合利用效能。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关于“监督整改工作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1)针对“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关于九届旗委第二轮巡察反馈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不严格的问题仍有发生。如:2022年5月支付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经费7万元事项,未履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的问题。
具体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10月17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财务制度专题学习会,全面系统学习“三会一课”制度及财务相关制度。二是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谈话。三是经团旗委党支部审定完善内控制度,并严格按照内控制度于2024年9月29日进行自查1次。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当前我委对十届旗委第六轮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已全部完成并取得阶段性的成效。下一步,中共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鄂托克前旗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一是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持之以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行为、强有力的措施,促进共青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落实“两个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三是及时开展“回头看”,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坚持工作节奏不变,推进力度不减,督促检查不松,善始善终,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共青团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477-7622279
联系地址:鄂托克前旗综合大楼5005办公室
电子邮箱:etkqqtw@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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