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怀化学院第十九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的通知

文摘   2024-09-19 15:02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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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团总支:

为进一步发挥青年优秀典型的示范和导向作用,鼓励和引领广大青年学子积极进取、拼搏奋进,自主创新,在实现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放飞青春理想,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在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展现青春作为、彰显青春风采、贡献青春力量,奋力书写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的青春篇章。根据《关于开展第十九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的函》(湘青基〔2024〕20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怀化学院第十九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活动时间



2024年9月19日— 2024年11月30日


奖项设置



活动设置5个奖项,每个奖项获得者均为2名(个人或团体)。具体奖项设置情况为:1.“芙蓉学子·社会实践奖”;2.“芙蓉学子·公益行动奖”;3.“芙蓉学子·自强不息奖”;4. “芙蓉学子·道德风尚奖”;5.“芙蓉学子·学术创新奖”具体奖项及说明如下:



评选内容


1

评选对象

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或由他们组成的本校在籍学生团体。


2

评选基本条件

1.个人或团体成员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思想政治上要求积极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及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2.个人或团体成员遵纪守法,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德才兼备,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在同学中有很大影响,没有受到处分或处罚。


3.努力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无挂科记录,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含)以上荣誉(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4.往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获奖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3

评选具体条件

1.“芙蓉学子·社会实践奖”:

在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有高水平的社会调查研究成果,获校级或校级以上奖励;或长期深入基层,为当地的经济发展作出贡献,得到社会媒体的广泛宣传与关注,产生良好社会反响。


2.“芙蓉学子·公益行动奖”:

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乐于助人,长期坚持参加(组织)公益爱心活动,行动成果突出,取得显著成绩。2023-2024学年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40小时。


3.“芙蓉学子·自强不息奖”:

在某一领域取得显著成绩,或在某些方面有突出表现,事迹感人,具有坚强的意志品质,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在全校范围内影响较大,为全校学生树立了榜样。


4.“芙蓉学子·道德风尚奖”:

能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团结互助、拾金不昧、抢险救灾、见义勇为、环境保护等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其事迹在校级以上刊物刊登,获得师生赞誉及良好社会影响等。


5.“芙蓉学子·学术科研奖”:

积极参加各级各类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各类学术论文评比、学科竞赛等学生课内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获校级以上(不含校级)奖励。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公开出版学术专著、申请科技发明专利等方面表现突出并取得显著成绩。



活动流程




1

活动前期

1.宣传动员(9月19日—9月28日)各学院需在各学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公布活动内容,同时可自行印制设计活动海报电子版后在学院海报宣传栏或显要位置张贴,校团委下发相关文件至各院(部)团总支,把活动的意义、具体实施过程的相关介绍传达给各团支部。


2.候选人报名(9月19日—9月28日)每人只能申报一个奖项,参选学生根据“芙蓉学子·榜样力量”评定条件书面向班级团支部申报,由各班班委会组织全班学生表决投票,由班长、团支书、班主任负责,经班级民主评议,推荐出候选人名单报团总支,以院团总支为单位对个人(团队)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评选,每类可推荐1人(团队),汇总后提交至校团委。


3.报送材料(9月28日前)参评者需填报附件1《“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申报表》和附件2《第十九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候选人汇总表》,并提供个人成绩单、典型事迹材料(1500-2000字以内)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各奖项评选具体条件中要求的佐证材料(对于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公开出版学术专著、申请科技发明专利等方面收集好论文、专利录用刊面通知)。申报者为团队则需提供挂靠单位、指导老师和团队成员相关信息。申报表、汇总表、参选事迹材料和佐证材料需经学院审核后以“芙蓉学子.榜样力量+学院”为命名的压缩包文件于9月28日16:00前发送至邮箱hhxy54tw@163.com,纸质盖章版送至宽也楼103办公室。


2

活动中期

1.候选人资格审查(9月28日—9月29日)校团委对推荐候选人资格和推荐材料进行审查。

2.初评公示(9月30日)召开评审会议,确定候选人入围名单,每个奖项入围候选人不超过6人,并将结果公示七天。


3

活动后期

1.活动评选投票(10月8日-30日)公示无异议的入围者,可参与投票评选,根据投票结果,确定拟获奖名单。

(1)班级代表投票(10月8日—10月15日)

班级代表投票由各班班委会组织全班同学表决投票意见,要求所投候选人的表决得票必须过半,后由班长或团支书等代表班级投票。投票过程须拍照留存,选票须保存档案;其次,各学院统计好班级投票结果,填写《班级投票情况登记表》(初评之后发放),附各班投票照片等材料于规定时间内报送校团委邮箱hhxy54tw@163.com

(2)候选人宣讲会(10月20日前)   

 由通过初评的候选人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事迹宣讲,弘扬榜样力量。每名候选人(团队)院级宣讲不少于1场,具体由候选人推荐学院协调组织并将高质量活动照片、总结于规定时间内报送校团委邮hhxy54tw@163.com

(3)答辩及评委会投票(10月23日—11月1日)

答辩及评委会投票(投票得分占比70%)评委会由学校活动组委会负责邀请组织的评委库中随机产生,在决赛前一天,评委的产生由组委会负责从评委库中进行抽取,评委库人数与实际产生的评委人数比例不低于2:1,评委人数为单数,不低于11人。

2.名单公示(11月)拟获奖名单在学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3.表彰颁奖(11月中旬)校团委拟定评奖结果文件,组织颁奖典礼,对获奖个人和团队予以表彰。



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评选“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是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质性举措,有利于培养大批具有榜样力量的新时代大学生。各学院(部)对此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组织,严格推荐。各学院要根据评选条件,认真组织,严格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并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所推荐的候选人必须是大学生中各方面的榜样,具有典型性和时代性。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学院要在推荐候选人、评选过程中和评选结束后,利用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的典型人物及其事迹,努力扩大该奖项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与影响。

 

扫描下方二维码 获取报名表 即可报名

(第十九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申请表)


(第十九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候选人汇总表)

【团属青年传媒中心出品】

封面来源 | 贺宇轩

编辑 | 刘金会

校审 | 周顺 王洁雅

初审 | 申珂婷

复审 | 陆曼洋

终审 | 黄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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