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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台州19楼】
未经许可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都属违法
1月23日11时许,椒江公安分局海门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辖区枫山小区内有两人正在搬卸私家车上的烟花爆竹。
经调查,违法行为人王某在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情况下,驾车从温岭运输烟花爆竹至台州椒江海门街道枫山新村附近,并将后备箱内的部分烟花爆竹搬运至另一行为人李某的黑色轿车内,随后违法行为人王某驾驶私家车将车内剩余的烟花爆竹运回温岭家中。
经核实,王某从温岭运至椒江的烟花爆竹共计80余公斤。目前,警方已分别对二人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希望广大市民增强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自觉抵制和举报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共同打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来源:椒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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