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正常营业,明天关门”
“职业闭店人”专给跑路机构“善后”
今年5月,王女士在北京一家连锁瑜伽馆办理了年卡,可该馆前一天还在正常营业,第二天就突然关门休业。
“闭店之前我们没收到任何消息,都是正常上课。等我想去约课的时候,打开小程序,发现所有的课都没有了,只有一个公告,就说闭店。”王女士表示,自己刚成为会员还不到一个月,交了近一万两千元办理的年卡,还没来得及使用。
多家连锁门店一夜之间“先斩后奏式”地关闭,在闭店前不久还进行促销活动,这样的案例并非孤例。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近期审结的一起涉“职业闭店人”案件中,原告小王也是一家瑜伽店的老顾客,曾多次充值购买课程,花费达数万元。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法官李强介绍,去年10月,小王发现自己充值的这家瑜伽店无法在小程序上约课,联系客服无人回复,到店后发现大门紧锁。怀疑该店可能“跑路”,她立即联系其他会员却得知瑜伽馆的法定代表人发生了变更,瑜伽馆原所属公司更是在半个月前就已经被注销。
小王查询后发现,变更后新公司法定代表人是薛某。薛某在社交平台上发布的信息大多是:“高价收购美容、美发、养生会员”“因为某种原因您的店不经营了,我们可以帮助您消耗负债”。她立刻意识到,自己遇到了所谓的“职业闭店人”。
中消协揭露职业闭店套路:
多发生在预付式消费领域
据了解,“职业闭店人”是指专门为经营不善尤其是采取预付费经营模式的经营者,策划闭店方案,实施闭店行为,并处理经营者遗留维权纠纷的群体。
职业闭店行为多发生在预付式消费领域,目的是帮助经营者套走预付消费资金,逃避法律责任,降低向消费者承担责任的成本和风险。
最高法:经营者“跑路”行为构成欺诈
消费者需对已消费价款承担还本付息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谢勇介绍,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明确,经营者一夜间“人去楼空”“卷款跑路”的行为构成欺诈。
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也对于预付式消费,设置了专门条款。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介绍,《条例》明确规定,经营者以预付费方式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必须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如果经营者需要迁址,即换一个地方经营,必须提前30天告知消费者,让消费者事先充分知情。
中消协提醒:预付式消费时谨慎决定
必要时求助公安机关、人民法院
为防范职业闭店行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9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进行预付式消费时,谨慎决定、量力而行,预付式消费务必签署书面合同,并在遇到闭店情况时保留证据以便投诉。
中消协政研部姚璇强调,消费者应尽量避免一次性大额充值,妥善留存发票、收据、与经营者沟通记录等凭证。消费后,如果发现商家停业、关门、跑路、失联并且具有职业闭店行为特征,建议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向当地消协组织或相关部门投诉。
“如果遭遇商家闭店前恶意促销圈钱涉嫌诈骗,建议消费者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必要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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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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