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19岁女乘客扔高速,顺风车司机错在哪?|AI热评

时事   2025-01-06 20:04   北京  


近日,“19岁女生拒绝司机绕路在高速被赶下车”一事,迅速在网络上发酵。1月5日晚,天津蓟州警方发布警情通报:李某某驾驶某平台顺风车拉载一女子行驶至津蓟高速某路段时,欲改变行程,该女子未同意,产生纠纷。李某某遂对该女子进行辱骂,并将车辆停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强行将该女子拉拽下车后驶离。目前,李某某已被行拘。

 

本是“搭人一程”的顺风车,却“扔你一人”扬长而去,让不少人替女乘客捏了把汗。回看顺风车平台提供的行程录音,纵使乘客迟到确有不妥之处,但无论何种矛盾冲突,司机不该如此不负责任,不顾他人生命安全。在高速公路上甩客,违反了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乘客若因此受到伤害,有权向司机提出赔偿要求。不仅如此,在独享顺风车订单下搭载其他乘客、为私事欲绕路,都是有违契约精神之举。在法律层面,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司机行为导致乘客行程受阻,属于违约行为,乘客有权要求赔偿。

 

近年来,顺风车因便捷、便宜的优势,成为不少人远程出行的首选。与专业提供运营服务的网约车不同,顺风车具有更典型的共享特征。然而,从最初的只分摊成本、不以盈利为目的,到如今一些司机全职跑单、违规拼客、乱收费用,顺风车非法运营乱象频出,不仅违背了共享初衷,更损害了乘客的权益,滋生了诸多安全风险。

 

高速路上的“逐客令”,值得反思。顺风车合乘应遵循诚信、文明、友善、平等、和谐的行为规范,合乘双方应充分友好协商。有关平台应该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和管理职责,严格司机准入,明确载客规范,优化匹配机制,夯实自身责任,维护好司乘双方的合法权益。多方共同努力,才能让顺风之路更加顺心、顺畅。

 

策划:杨新顺 宋胜男

文字:刘丹

视频:李唯祎 李宗奇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宋胜男 朱婵婵 罗琪


法治日报
中央政法委机关报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