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更大力度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结合长沙实际,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部分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现就相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有何调整?
根据《通知》规定,统一首套和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部分同步调整,但商业银行贷款部分有不同规定的,仍然按照规定较高的执行。
二、公积金贷款对单身职工的购房支持有何调整?
《通知》发布前,公积金贷款仅支持单身职工购买首套自住房。《通知》发布后,单身职工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房为新建商品房的,也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三、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有何调整?
四、长沙市高层次人才能够享受什么贷款政策?
(一)经长沙市认定为A、B、C、D类高层次人才的,申请贷款不受连续缴存12个月的限制。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的最高贷款可以放宽至最高贷款额度的4倍:
1.已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缴存至少1个月;
2.在长沙市购买首套自住房;
3.高层次人才作为主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
4.符合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通知》的执行时间
《通知》自11月25日起执行。11月25日前进窗的贷款资料按照原政策执行,11月25日后进窗的贷款资料按照《通知》的规定执行。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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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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